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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乱真骗钱财 夫妻双双落法网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近日,平凉市泾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劣质香烟偷换高档香烟的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程某、王某某、刘某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等不同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王某、刘某系夫妻关系。

  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2月10日,被告人王某夫妻二人与程某、王某某,自驾车辆,窜至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甘肃古浪县、天祝县、合水县、泾川县等地,由王某、程某选择烟店并自称办事给领导买烟送礼,与店主约定送礼不成即退回。王某、程某取得 “软中华”牌香烟后,同在宾馆等候的刘某、王某某用携带的弹簧刀、刀片等将真烟外包装拆开,将事先准备好的劣质香烟填充到拆开的外包装内,后用胶带、电熨斗封包熨烫还原后,由王某、程某返回购买地点以领导拒收为由退还香烟。四被告人采取以上手段共诈骗作案13起,骗得“软中华”牌香烟57条,价值3648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烟送礼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四被告人认罪伏法。

  该案告诫人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企图以非法侵害他人利益为手段,谋取不义之财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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