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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铁路变电所、接触网送电公告

  自12月13日起,西安至平凉电气化铁路变电所、接触网正式送电。接触网电压为2.75万伏。为维护电气化铁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此公告,并请电气化铁路沿线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物体(如导线、绳索、水流、棒条等物)接触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包括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不得进入接触网周围2米以内的危险区,不得攀登接触网的线杆、铁塔或在其旁逗留。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的行为:

  1、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或者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2、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

  3、攀登杆塔、铁路机车车辆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

  4、在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5、攀越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及在铁路桥梁上、隧道内通行。

  三、禁止人、畜和各类车辆从损毁、移动的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缺口处横穿铁路或者逗留。

  四、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应当立即通报铁路有关部门。如果燃烧物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用水或一般灭火器灭火前,必须先关停接触网电源;超过4米时,灭火水流与接触网带电部分距离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

  五、禁止其他危害铁路施工和行车安全的行为。

  六、凡不遵守此公告,造成铁路断电或事故的,将负法律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3-12-16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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