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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泾川四中公开选拔学科教师的公告

泾川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为泾川四中公开选拔学科教师的公告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积极拓展城区优质教育资源。2012年开始新建泾川四中,计划2013年秋季开学招生。为了保证泾川四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汇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县公办教职工中通过公开选拔补充科任教师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学科选拔计划(共26名)

  语文5名;数学4名;

  英语7名;

  生物2名;

  政治1名;

  历史1名;地理2名;

  体育2名;信息技术2名。

  二、公开招考报名条件

  参加公选报名必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2.必须是现在岗的我县城乡学校正式教职工。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学科教师从全县中学教师中公开选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本专业(人文教育专业可报名参加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学科,科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学科选拔;在中学担任信息技术课程或网络管理工作连续五年以上并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的,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名参加信息技术学科选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2008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本学科中学教师资格;本学年必须在原学校从事该学科教学工作。

  体育学科教师从全县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须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

  3.取得泾川县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一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2006年以后取得国家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

  4.近三年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有两年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以及因违纪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或本学年内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一学期旷工3天以上或病事假60天(产假除外)以上以及长期离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以上各学科若符合公选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配计划人数的2倍,则按计划公选;达不到计划人数的2倍,则按比例相应调减该学科选配人数。

  三、实施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组织报名(8月5日一8月10日)。

  由领导小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泾川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选公告。

  由参选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加注推荐意见后到县教育局报名,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等级证及享受加分的证明材料)。

  2.审查资格,公示名单(8月11日一8月13日)。

  县教育局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组织教学能力测评(8月14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公选报名条件者参加所报学科教学能力测评。成立若干个学科教学能力测评组,对每个参选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评,量化计分。

  4.审查加分项目,核算综合成绩(8月15日一16日)。

  (1)2008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的分别按县级奖励一次加3分,市级奖励一次加5分,省(部)级奖励一次加7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2)初中教师近三年(2010年一2012年)来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每进入全县前六名一次加3分(语数外三科7-12名加1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高中教师近三年来(2010年一2012年)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排名高于同学科同类学校教师平均线一次加3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3)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按最高层次计1次,分别按3,2,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4)2008年以来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每一篇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5)在红河、梁河山区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者,在测评总得分中加3分。

  (6)体育教师近3年(10年一2012年)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考核全县中学同类人员排名每进入前三分之一名次一次计3分,后三分之一名次不计分,中间名次一次计1分,累计计分。

  5.公示公选成绩,接受社会监督(8月16日-18日)。

  以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和加分项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分学科将参选人员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县城进行3天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审定选招结果,办理调动手续。(8月18日-20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招计划确定人选,选招结果提交公选小组审定,并汇报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泾川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0一三年八月五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 发布时间:2013-08-06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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