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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大云寺遗址发现重要佛教遗存及出土文物情况的通报

  一、佛教遗存发现和发掘清理过程

  2012年12月31日中午12:10,我县城关镇修建道路时,在泾川大云寺遗址发现佛教造像窖藏一处。城关镇当即停止施工,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文物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当即向市委、市政府及市文物局作了电话汇报,并安排公安和文物主管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接到县上报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安排有关领导带领文化、文物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于当天下午4点左右赶赴现场实地查看,对现场保护作出了具体安排,并向省文物局进行了报告。

  省文物局接到报告后,指派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在第一时间赶赴出土现场,对窖藏发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1月5日,省文物局局长杨惠福带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王辉及考古发掘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后,确认该遗存为一处佛教造像窖藏,当即决定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抢救性发掘。截止1月24日,田野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发掘面积40平方米,清理佛教造像窖藏、疑似地宫遗存各一处,共出土各类单体造像、造像碑(塔)240余件(组),主要为石造像及少量陶造像、泥塑造像、经幢等。

  二、发现的佛教遗存及出土文物基本情况

  1月26日,省文物局邀请初世宾、张宝玺、董玉祥、魏文斌等省内佛教考古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在省文物局副局长马玉萍,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肖学智、副处长赵剑飞陪同下,对近日发现的佛教遗存及出土文物进行了现场考察,对佛教遗存发现和发掘清理基本情况、出土佛教遗存与周边遗址的关系、佛教遗存及出土文物价值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形成了初步认识。

  从现场清理情况看,佛教造像窖藏坑开口距地表1.50米,南北2.40米,东西1.90米,坑深1米。坑内造像大体分三层摆放,大型造像佛头朝南面西排列,小型造像放置于四周。出土造像多残损,造像形式有单体造像、背屏式造像、造像碑、造像塔等,造像题材有立佛、立菩萨、弟子、天王、二佛并坐、维摩文殊等,造像多表面施彩。大型立佛像高度多在1.4—1.7米之间,小型造像高度多在0.2—0.5米之间。出土造像时代为北朝、隋、唐、宋,以北朝至隋唐时期居多,可以判断该窖藏坑为宋代所埋。

  发掘清理中,在窖藏坑东侧发现一座疑似地宫遗存,东西1.95米,南北0.85米。出土陶棺(长0.45米)一具,内有木匣。陶棺东侧出土铭文砖一块(边长33厘米、厚5厘米)。铭文内容主要讲述北宋大中祥符六年(公元1013年)龙兴寺僧人智明、云江收集并埋葬佛舍利之过程,初步判断可能为一处地宫遗存。

  在窖藏坑北侧还发现一处穹窿顶遗存,有待下一步清理发掘。

  三、出土佛教遗存与周边遗址的关系

  专家组认为,此次发现的佛教遗存窖藏位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泾州古城保护范围内,1964年曾在这一区域发现地宫,出土安奉佛祖舍利的唐石函铜匣银椁金棺琉璃瓶五重套函等重要文物。根据舍利石函铭文可知,唐代此处应为大云寺。

  此次发现的疑似地宫内有明确的宋大中祥符六年(公元1013年)砖铭,说明宋代称龙兴寺,已清理的两处遗存应为龙兴寺的组成部分。由于发掘区域及面积所限,寺院总体布局及该区域的范围、性质等尚不明确。

  四、佛教遗存及出土文物价值

  专家组认为,这次发现并清理的佛教遗存及出土文物,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是甘肃乃至西北地区有关佛教考古的重要发现。

  (一)该区域1964年已发现地宫及五重舍利套函等重要文物,此次又发现并清理了佛教造像窖藏、有明确纪年的疑似地宫及大量各时代佛教造像,对研究该区域佛教寺院的历史沿革及相关情况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实物资料。

  (二)出土造像时代为北魏、西魏、北周、隋、唐、宋等各个时期,延续时间长,各时代造像特点明显,既具有强烈的时代共性,又具有浓郁的陇东地域特色,并与周边乃至长安地区佛教艺术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反映了古代泾州佛教文化与周边地域的文化交流。

  (三)此次发现清理的佛教造像窖藏及有明确纪年的铭文砖,为宋代佛教瘗埋制度提供了新的重要资料。

  (四)这一窖藏为甘肃境内第二次发现的较大规模的佛教窖藏,出土的佛教造像种类较多,内涵丰富,题材多样,较为完整地反映了古代泾州乃至整个陇东地区佛教艺术发展的序列,是古代泾州佛教兴盛及在丝绸之路上重要交通地理位置的见证。

  (五)出土的佛教造像中隋唐两代较多,说明了该地区隋唐两代佛教极为兴盛,这与历史上隋文帝在泾州敕建舍利塔及唐建大云寺相符合。

  五、下一步工作

  关于下一步工作,专家组讨论研究后指出:

  (一)邀请文物科技保护方面的专家,指导开展已出土文物的保护性清理,并研究制订出土文物修复、保护方案,尽快开展保护工作,特别是遗留在发掘现场的泥塑造像提取及陶棺打开清理工作要抓紧进行。

  (二)对考古工地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暂停本阶段发掘工作,待春节后完成其他已暴露遗存的清理发掘工作,并开展相应的整理研究工作。

  (三)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在此次清理发掘的基础上,开展更大范围的考古调查、勘探,搞清寺院总体布局并进行发掘,更全面地揭示该遗址的内涵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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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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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发掘现场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7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3-01-27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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