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今日泾川 >> 正文内容

泾川高平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群体性纠纷

2011年04月15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数:

  2011年2月16日,泾川县飞云乡毛家村农民毛×成受外出打工的女儿毛×云的委托,雇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到高平镇城南村的毛×云的婆家拉粮食,由于事先未知会毛×云的婆婆梁某,被对方以抢粮为由扣押了所雇三轮摩托车和毛×成所骑的两轮摩托车,双方情绪激动发生撕扯,一度引致20多名群众围观和参与挡车。

  由于毛×成雇佣的三轮摩托车,是车主丁某用于收废品搞营运的,故事件发生后,丁某就一直在毛×成家讨要台班费。2月29日毛×成带领几个亲戚去找梁某要摩托,与梁某的十几名家门户族发生争吵,矛盾升级,毛方扬言如果梁家再不给摩托就要砸烂梁家,在情形十分危急之时,高平司法所闻讯后迅速介入,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将众人解散。经过调查得知,原来毛×云的丈夫何某于2009年不幸病逝,由于生前夫妻两人关系不好,在何某患病期间,毛×云一直没有照看,甚至就是何某的住院费和埋葬费毛×云都没有掏一分钱,一切费用皆由何某的两个哥哥和母亲担负,共约12000元,因恐怕毛×云将家产转移改嫁,故才发生扣车行为。

  调查清楚事情的原委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开展工作,深入了解当事双方的分歧所在,指出梁×玲家非法扣押别人的车辆不对,毛×成在女儿不在的情况下拉运女儿家的财物也不妥当,同时指出毛×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对双方的几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司法员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调解工作,毛×云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除过合作医疗报销的3000元外,通过司法所给付婆婆梁某2000元现金,同时打了7000元的欠条,梁某当即退还了摩托车,两家握手言和。

  至此,通过人民调解程序,泾川县高平司法所成功调处了这起因非法扣押财物引起的群体性纠纷。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