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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为泾川县微影视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温泉开发区党委,街道办党工委,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各支(支部):

由中共平凉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平凉日报社、市网信办、市文联、平凉广播电视台主办的“聚焦凡人善举·弘扬核心价值”平凉市第二届微影视作品创作展评活动已进入网络投票复评阶段,我县微记录《田赵村的致富路》,微电影《山里娃的婚事》、《山桃红》,形象宣传片《华夏佛宝圣地》4部作品入围。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我县的微影视作品,现就组织开展网络投票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宣传方式

1.中国泾川门户网、泾川发布要设置网络投票链接,对我县入围的4部作品进行宣传推介。各乡(镇)、温泉开发区,街道办,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也要通过网站、微信发布平台及时转发投票链接并组织投票。

2.县网信办、县电视台要同步刊发消息,积极对我县4部微影视作品投票评选活动进行宣传。

3.县电视台要对入围的4部微影视作品每天进行循环展播。同时开设访谈节目,对展播作品的主创人员进行深入采访推介宣传。

二、投票规则

入围作品可通过登录中国泾川门户网、中国平凉网、平凉新闻网等网站,泾川发布、平凉日报等微信公众号,点击网络投票链接进行投票。可关注“泾川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投票”—“微影视投票”,给你喜欢的入围作品投票。也可直接关注“平凉发布”微信公众号,回复“微电影”关键字,或点击快捷菜单--微通道--微影视评选活动,观看影片并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可投10票,每部作品每天限投1票。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留取个人信息资料、联系方式(仅限主办方查看),发表影评留言。投票中禁止任何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投票结束后,市上将根据投票结果综合专家评审,分别评选出各类作品的金银铜奖。根据影评留言内容,评选优秀影评员若干名。

投票时间:12月16日8:00至12月23日18:00。

我县入围微影视作品投票编号为:

44.微记录《田赵村的致富路》

21.微电影《山里娃的婚事》

25.微电影《山桃红》

6.形象宣传片《华夏佛宝圣地》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温泉开发区,街道办,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组织本乡(镇)、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入围作品并投票,鼓励发表影评留言。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可适时下载播放入围作品。

2.投票复评结束后,各乡(镇)、温泉开发区,街道办,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要对本次微影视创作展评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2月26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将我县作品主创人员访谈节目报市电视台统一组织播放。

中共泾川县委宣传部

2016年12月16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中共泾川县委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16-12-17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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