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今日泾川 >> 正文内容

泾川侦破首例非法转让占用土地案

2015年07月04日 来源:甘肃法制报(兰州) 点击数:

  近日,在泾川县公安局侦破的首例非法转让、占用土地案中,犯罪嫌疑人卢某、苏某、许某乙、许某丙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甲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1月,泾川县公安局接县国土资源局报称:许某甲、赵某二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私自非法转让位于城关镇兰家山村泾河北岸开垦的河滩耕地,非法牟利99.5万元;卢某等4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堆放砂石,并进行非农建设,造成大量农用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要求查处。

  接警后,泾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抽调民警组成专案组,循线出击,开展初步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案情立案侦查,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甲、卢某、苏某、许某乙、许某丙。经查,泾川县城关镇人卢某、苏某、许某乙、许某丙4人于2014年共同筹集资金120万元,违反土地法规,先后从泾川县城关镇许某甲、赵某处私自承包兰家山村泾河北岸开垦的26.3亩河滩耕地,支付承包费用分别为60万元、39.5万元。随后,卢某、苏某、许某乙、许某丙4人企图套取国家重点项目征地费用,获得更大利益,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该处耕地堆放砂石15577.25立方米,并进行非农建设,改变土地用途,造成大量农用地种植条件被破坏,丧失农作物种植功能。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