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制定城区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 规范污水处理费标准制定和征收管理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制定全县污水处理费价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要求,拟于2014年2月下旬举行制定泾川县城区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城区污水处理费价格制定听证会共参加人25名。包括:消费者13名(其中:居民7名,工业和商业用户各3名),经营者1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5名,听证人3名,媒体1名。
二、参加人的产生
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其他参加人县物价局统一聘请。
三、参加人报名条件
1、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报名办法
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9时至1月15日下午17时
地点:县政府大楼四楼物价局办公室
电话:3321551(传真)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五、其他
本次听证会分别安排消费者参加人替补3名。另设旁听人员5名,由县物价局根据报名情况随机选取产生。设记者席,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参加。
特此公告
泾川县物价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用户信息中心
-
- 本周排行TOP10
-
- 暂无资料
-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