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大云寺遗址文物发掘现场管理的公告
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大云寺遗址文物发掘现场管理的公告
泾政公字《2013》1号
大云寺地宫遗址出土窖藏佛像,属重大文物发现,对研究佛教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加强文物发掘现场管理,保障文物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文物发掘现场出入登记和证件查验制度,凡是进出文物发掘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文物部门统一制作的准入证。
二、除文物部门确定的专业人员负责拍照留存资料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对出土文物及发掘现场进行拍照或摄像。
三、对文物发掘的消息,由县政府新闻机构统一发布,对未经县政府授权,私自传播、散布与此相关消息的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泾川县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 用户信息中心
-
- 本周排行TOP10
-
- 暂无资料
-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