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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荔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泾川县荔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要: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拟投资1242.61万元于泾川县荔堡镇镇政府西北方向约3km的闾家堡子荒沟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并配置垃圾收运、填埋用设备及生产生活辅助区,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的工艺。本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t。垃圾填埋场总容量16万m3,扣除覆盖土层及排液导气设施的容积,实际有效容积14万m3,设计使用年限20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电话:15809446976 联系人:任亮亮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 电话:18710763449

  联系人:李茹 邮箱地址:huanping800@163. 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⑤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⑥评价环境影响;⑦公众参与调查;⑧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要求和建议。

  主要内容:①工程污染因素分析;②污染防治措施论证;③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④项目建设与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⑤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选址是否合适;

  (2)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预防和减轻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经济、可行;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6)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以书面形式投递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直接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电子邮件或致电;

  (3)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2-12-14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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