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荔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泾川县荔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要: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拟投资1242.61万元于泾川县荔堡镇镇政府西北方向约3km的闾家堡子荒沟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并配置垃圾收运、填埋用设备及生产生活辅助区,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的工艺。本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t。垃圾填埋场总容量16万m3,扣除覆盖土层及排液导气设施的容积,实际有效容积14万m3,设计使用年限20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电话:15809446976 联系人:任亮亮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 电话:18710763449
联系人:李茹 邮箱地址:huanping800@163. 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⑤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⑥评价环境影响;⑦公众参与调查;⑧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要求和建议。
主要内容:①工程污染因素分析;②污染防治措施论证;③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④项目建设与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⑤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选址是否合适;
(2)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预防和减轻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经济、可行;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6)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以书面形式投递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直接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电子邮件或致电;
(3)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泾川县荔堡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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