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泾川县交警大队的一封感谢信
尊敬的泾川县交警大队全体干警:
2012年6月10日上午11时10分,在国道312线泾川县罗汉洞乡王家沟村路段,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车祸无情地夺走了我父亲王登科的生命。当噩耗传至家中,犹如晴天霹雳。
交通事故发生后,丧尽天良的肇事司机为逃避法律制裁逃之夭夭。6月10日事发后,我们得知交警大队的干警们对此案十分重视。在交警大队领导的指挥下,事故处理中队干警直奔河南洛阳以及周边县市取证,办案警察们兵分几路,不分昼夜、不畏艰难、多方取证,唯恐遗漏一点有价值的线索。仅经过三天时间,泾川县交警大队就把我们家属认为无希望的案件一举告破。
当这一消息第一时间传到家里,我们全家以及亲戚朋友都落泪了。这热泪是我们全家及亲戚朋友对泾川县交警大队领导及全体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干警的最衷心的感谢!6月25日,交警大队督促肇事司机付给我家各项赔偿金22万元,给了我们死去的亲人一个交待。
金色盾牌,人民卫士。我们感谢你们,是你们的辛劳使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得到了安慰。你们是正义的化身,我们向你们致敬!向所有奋战在第一线的人民警察致敬!
泾川县罗汉洞乡王家沟村村民王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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