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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现形记:细数2010年落马贪官七宗“最”

2011年09月22日 来源:泾川纪委 点击数:

  反腐,在中国社会历来都是备受各方关注的热点话题。2010年,中国官方密集出招,多措并举划定反腐路线图,一批贪官应声落马。这些落马贪官,虽皆因欲壑难填触犯刑律,但其走向贪腐之路的具体情形和缘由却各有不同。

  一、最“明星”贪官:文强

  原任职务: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键词:受贿千余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黑社会保护伞,强奸;

  案情简介:

  经警方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

  文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从文强家中查获的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万余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的钱物有1625万余元,其及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文强对1062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文强长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和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卖淫等恶劣行径。为此,文强多次收受黑恶组织送与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此外,文强被诉之前,传言“主动讲述强奸少女、玩女明星”、“对14岁和14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等花边新闻。但重庆检方提供的起诉书中,并没有涉及到此类案情,文强涉嫌强奸案件只有一宗。

  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7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点 评:文强是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重量级贪官,在职期间,他接连犯下贪污受贿、强奸等重罪,并为黑社会组织张目,民愤极大,因而持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文强伏法当日,民众更是自发拉横幅庆贺。因此,称其为2010年最具“明星”效应的贪官,当不为过。

  二、最“香艳”贪官:韩峰

  原任职务:广西来宾烟草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一审获刑13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约70万元;

  关键词:香艳日记,女下属,淫乱细节;

  案情简介:

  2010年2月初韩峰日记散见于网络论坛,随后韩峰被停职,接受调查。“香艳日记”很快被转载于网络社区,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2010年3月1日广西烟草专卖局对媒体承认“日记门”内容并非“空穴来风”,并宣布对当事人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调查。

  庭审当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韩峰涉嫌收受贿赂101万余元,其中包括一笔用于删帖的索贿款。今年2月份,韩峰“香艳日记”在天涯社区首现之后,引起广大网友密切关注,随即国内知名论坛社区纷纷转载该日记,社会关注度持续上升,并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据检察机关调查,为了删除网上流传的日记,韩峰于2010年2月14日至16日向钦州市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索取现金人民币150000元,交给相关人员作为删帖费用。

  据媒体最新报道,“香艳日记门”事件主角韩峰已于12月14日被南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约70万元人民币。

  点 评:韩峰案是典型的因官员私生活不检点引发关注,进而被查出腐败内幕落马的案件。韩峰作为一个贪官个体已经被绳之以法,但其贪腐行为竟然因“香艳日记”意外泄露方得以曝光,官方既有肃贪机制的缺位和无为值得整个社会为之反思。

  三、最“勤劳”贪官:李荫奎

  原任职务:河南封丘县委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键词:1575次受贿,创纪录,隐匿赃款;

  案情简介:

  李荫奎,在担任河南省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主动上缴廉政账户资金639800元,以示自己清廉。为免东窗事发,李荫奎一边上缴廉政账户资金,一边却让妻子四处找亲戚朋友借来身份证,用其他人的名义藏匿巨额赃款。

  殊不料,日后他却被查出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142人给予的人民币1276万元、欧元8000元、美元8000元,创下了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

  点 评:作为一名县官,李荫奎却“孜孜不倦”的创下受贿受贿1575次数额逾千万的记录,并巧妙隐匿赃款,其贪腐之心可鉴日月,当选最“勤劳”的贪官,可谓实至名归。

  四、最“悲情”贪官:谢亚龙

  原任职务:曾任中国足协副主席、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后调任中体产业公司董事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关键词:龙王,操纵比赛,下课,叉腰肌;

  案情简介:

  谢亚龙9月初被公安部门带走协助调查。9月12日,公安部证实专案组依法对谢亚龙进行立案侦查。10月5日,公安部官网公布,谢亚龙因涉嫌操纵比赛收受贿赂犯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依法逮捕。

  10月中旬前后,中体产业公司发布公告,正式撤销谢亚龙中体公司董事长职务。据媒体报道,谢亚龙所涉腐败案有望在明年联赛开打前进行审判。

  点 评:当足球场上“下课”之声尚未远去之时,昔日的“龙王”却已身陷囹圄;他是体育官员中的娱乐明星,在位若干年间,从未曾远离球迷的视线。

  在他的主管下,中国足球无论男女彻底沦为二三流。但在体制之弊未除的前提下,由他一人概括承受所有领导责任也无疑有失公允。个中症结在他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万言书”中可见一斑。

  虽然广大球迷对谢亚龙多有指摘,但想必也不会乐见他以这样一种形式谢幕;如今,他因涉嫌受贿被捕,或许终有一日将锒铛入狱,那时,想必世间已无“叉腰肌”。

  五、最“矫情”贪官:李人志

  原任职务:甘肃窑街煤电集团董事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关键词:抱怨组织,反腐不力,未及时提醒;

  案情简介:

  厅级官员、甘肃窑街煤电集团董事长李人志从任职到案发,日均受贿1.5万元,多年来,他共计非法所得2020.9万元,除受贿的1107万元外,另有913.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被判死缓。

  他在忏悔时,一方面称“之所以收了那么多钱,是因为自己没能管住自己”,另一方面又抱怨说,“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

  点 评:李人志抱怨组织反腐不力,虽显“矫情”,倒也说了句大实话。猫不抓耗子,导致耗子日益胆大妄为。耗子被抓,反抱怨猫不作为,如此滑稽荒唐的事情再次告诉人们,对权力的放纵,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仅靠组织内部是远远不够的。

  六、最“淡定”贪官:李浩基

  原任职务:广西凭祥市教育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一审被判10年有期徒刑,已提出上诉;

  关键词:退款,脱身,幻想没事发生;

  案情简介:

  今年48岁的李浩基在2006年开始担任凭祥市教育局局长。2007年~2009年,不到3年时间里,他在该市10多所中小学的建筑工程中,先后25次收受贿赂,共计35.85万元。

  凭祥市教育局副局长梁建成被调查,是李浩基落网的序幕。2009年10月,群众举报梁建成有经济问题,崇左市纪委随即找他去调查。纪委虽然还没动到李浩基,可他已苦思着“脱身”的办法。

  当年10月中旬,李浩基约见了建筑老板李某,退给李某8万元现金及一张存有8万元的银行卡。他对李某说:“梁建成被纪委带走了,你给我的钱退还给你,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他企图“亡羊补牢”,却为时已晚。他退赃10多天后,崇左市纪委就对他进行“双规”。

  点 评:在李浩基受贿案中,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在东窗事发前,他急忙退回最后一笔受贿款16万元,幻想“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这看似“很傻很天真”的一厢情愿之举,却透露着官场的“智慧”与“淡定”,他幻想在最后时刻为自己博得“自首”情节得以轻判,然而这一如意算盘最终并未得逞。

  七、最“全能”贪官:董跃进

  原任职务: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触犯罪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关键词:5.8亿元,性贿赂,病毒,裸官;

  案情简介:

  2010年7月28日,北京市史上最大的挪用公款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52岁的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跃进被控涉嫌伙同北京中润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连龙挪用公款5.8亿余元,单独或伙同马连龙受贿117万余元。

  5.8亿元——这是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涉嫌挪用公款的数字,这个数字创下京城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之最。另有媒体报道,称这位正处级“裸官”,除挪用巨额公款外,同时还获取性贿赂,并享用了行贿者奉上的冰毒,他还供述,其妻在案发前将其收受的部分财物带到了海外。

  点 评:挪用巨额公款、受贿、嫖娼、吸毒……凡贪官所应有的劣迹,他几乎无一不备,且款项之巨已创下纪录。他无疑是此次评选中最“全能”的贪官。他的出现,也向职能部门发出警示,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遏止“裸官”们连创惊天贪腐案,如今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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