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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州交警张喜峰在处理事故中不幸牺牲

2011年01月18日 来源:甘肃日报 点击数:

  1月17日凌晨,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泾州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张喜峰牺牲在事故处理现场,年仅33岁。

  1月16日23时40分,泾州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泾川县百泉村路段有一辆半挂车着火。副大队长蔡慧荣、事故中队中队长张喜峰带领5名民警驾驶两辆警车立即赶赴现场。17日零时许,张喜峰带领的一组民警先期到达事故现场。事故车辆停放在紧急停车道上。警车上两名民警立即下车施救,张喜峰将警车停放在距离事故车200米处,并将车后显示屏及警灯打开提示其他驾驶员前方有事故。这时,警车后面已有一辆车停下来了。突然,一辆半挂车从行车道冲了过来,擦着警车向前冲出约100米才停下。同事跑到警车跟前发现张喜峰已经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立刻将他送往医院抢救。

  17日凌晨1时10分,张喜峰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牺牲。

  据悉,张喜峰生于1978年,2005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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