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JC[2023]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泾自然告字[2023]7号 项目编号:JC231208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泾川县人民政府文件批准,泾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增幅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
JC[2023]7号 | 该宗地位于泾川县城西片区,东临甘肃鑫诺航不锈钢有限公司,南临纬一路,西临存量建设用地,北临中辉利拓科技发展公司,具体以现状为准。 | 16667㎡(合25亩) | 工矿仓储用地 | 50 | 343 | 5万元或 5万元的正整数倍 | 340 | ≥1.0 | ≥30% | ≤30米 | ≤20% |
二、规划建设要求
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泾川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组织建设,具体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详见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以下简称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历年来在土地出让中有欠缴出让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申请人于2023年12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2日10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申请成功后申请人以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账户。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及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6时00分00秒。竞买未成交者,其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出让方式于2024年1月2日18时00分00秒前确定,竞买人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及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15日16时00分00秒;(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2日。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1月3日(星期三)10时00分00秒;
2.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川县分中心开标室。
(三)挂牌时间及地点
1.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挂牌及报价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7日16时30分00秒(含节假日);
2.摘牌时间: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16时30分00秒;
3.摘牌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川县分中心开标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宗地按现状出让并交付土地,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
2.申请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名: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泾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62272200100000363951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33-3321553
2.代理人: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0931-4807687 13993163308
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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