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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的民团团长王浩勋 纠集土匪 为祸乡里 终被击毙

2023年10月02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王浩勋,字乐天,生于20世纪初的甘肃平凉市泾川县飞云乡。

1932年,泾川县决定组建民团,而王浩勋成为了民团团长。这个决定,将成为他不平凡一生的开端。不久后,泾川县民团被陇东绥靖司令杨渠统收编,王浩勋也跟随部队前往庆阳。但命运多舛,不久后,红军击溃了该部队,王浩勋被迫逃回了家乡。

在1945年,他再度站到了风口浪尖,担任泾川县县自卫队中队长。王浩勋以维护当地治安的名义,迅速崭露头角。他抓获抢劫匪徒,破获抢劫案件,开始在泾川县崭露头角。然而,他也在这个时候,开始将抓获的盗贼赃物据为己有,以及以禁烟之名敲诈勒索那些贩卖大烟的人。

如此一来,王浩勋很快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购买了武器弹药,并圈养了一批匪徒,开始在陕甘交界地区嚣张跋扈。

1944年的一个晚上,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县长胡维陛策划逮捕了王浩勋,将他送进监狱。王浩勋的胞弟王浩仁却不愿意看着哥哥受罪,他用财物上下打点,于第二年春天将王浩勋救出了监狱。

1946年9月14日,一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伤员途经太平乡许家坡涧沟借宿。王浩勋接县长成鸿志的命令,前去袭击,抓获了伤员。

1950年之前,他参与多起抢劫案,伤害无辜人员。组建了“中国光复军西北军政委员会陇东游击纵队”反革命组织。1950年8月被县公安局破获,王浩勋则趁乱逃脱。

1950年10月1日,王浩勋再次回到了家中,却发现已经没有了出路。县公安部门派出部队围捕,他持枪还击,最终在山沟内被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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