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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交警一天查处三起春运期间典型违法行为

2020年01月22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1月13日,甘肃省平凉市泾川交警查处三起农村道路典型违法行为,并公开曝光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案例一:1月13日16时50分,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王村镇辖区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J的小型汽车驾驶员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李某无法提供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经民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认驾驶人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李某处以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1月13日16时0分,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王村镇辖区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甘L号牌面包车有超员嫌疑,经执勤民警核查后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李某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案例三:1月13日17时10分,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王村镇辖区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甘L号小型汽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后经现场呼气式酒精仪检测,驾驶人李某某酒精测试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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