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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财政局副局长辛红涛被双开:挪用公款至今未还

2020年01月06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泾川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泾川县委批准立案的泾川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辛红涛严重违纪违法案,泾川县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经查,辛红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抛弃党性原则,纪律和法律意识淡漠,在任泾川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期间, 不正当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挪用公款偿还个人借款和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至今未归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泾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泾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辛红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辛红涛简历

辛红涛,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甘肃省泾川县飞云镇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9.09-1993.07 甘肃省林业学校学生

1993.07-1995.12 甘肃省泾川县泾明乡政府干部

1995.12-2001.10 甘肃省泾川县林业局干部(其间:1996.09-1999.08在西北农业大学林学专业学习,取得大专学习)

2001.10-2004.07 甘肃省泾川县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干

2004.07-2005.08 甘肃省泾川县林果站副站长

2005.08-2008.12 甘肃省泾川县委组织员(其间:2003.09

2005.12在甘肃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取得大学学历)

2008.12-2012.04 甘肃省泾川县窑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2.04-2019.01 甘肃省泾川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非税局局长

2019.01-2019.11 甘肃省泾川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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