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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骨头案

2017年06月19日 来源:泾川县法院 点击数:

6月15日,泾川县人民法院出动30余名干警,强制执行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1年7月1日,原告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泾川县管理部与被告赵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5年。后赵某又哲泾川微信公众平台将该房屋转租给被执行人杨某,租赁期间届满后,杨某既不续租又不腾退房屋。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2016年8月,法院依法判决:杨某将其承租的房屋腾出,并交还原告。

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按照判决主动履行义务,原告于2017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承办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就腾房一事多次找双方进行谈话,被执行人一直未曾出面。鉴于此种情况,合议庭成员经研究后,于今年5月4日在该房屋处张贴了限期腾房公告,并告知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应的腾房条件。杨某在公告期限内拒不腾空房屋,泾川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为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泾川县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当天下午2点30分,各部门人员准时到达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开始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对整个腾房的过程全程录像。在全体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三个多小时,将被执行人的物品清点完毕,并将清点物品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整个执行程序规范有序。本次执行还特别邀请了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案件执行全程进行监督,真正做到公正、公开。至此,一件骨头案终于执结,本案执行标的450平方米三层楼房全部腾空,房屋顺利交付给了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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