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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女子为祭奠亲人烧纸钱引燃林地302亩 被判缓刑

2016年12月02日 来源:兰州晨报 点击数:

在上坟扫墓时,泾川女子李某烧纸钱引燃荒草,致使山坡上302亩林地着火,造成18万元经济损失。11月29日记者获悉,该案日前由泾川县法院宣判:李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经查,2016年2月7日中午,泾川县城关镇居民李某与丈夫上坟扫墓时,李某因焚烧纸钱引燃了荒草,之后其用土掩埋、脚踏等方式灭火,但未成功。此后大火借风势迅速向山上蔓延,致使该镇高峰寺洼等林坡着火。直至当日18时许,火才被扑灭。经鉴定,本次火灾过火总面积302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461元。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祭坟烧纸过程中,由于其疏忽大意导致火灾发生,其行为构成失火罪,根据李某犯罪后的悔罪表现、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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