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
2016年9月10日4时许,我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案称:有一男子正在交警大队门口砸车闹事并点燃了一辆汽车,请求查处。接报后,我局立即指令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和消防队前往处置,同时,刑侦大队第一时间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2016年9月10日凌晨3时许,苏某(男,汉族,46岁,初中文化程度,农民,泾川县泾明乡苏家河村当庄社人)酒后窜至泾州街交警大队门前,将交警大队门前悬挂的木质门牌摘下,用脚踏成两截,并用半截木牌将停在路边的一辆银灰色现代牌轿车所有玻璃砸烂。后窜至“新景花园”前门街面,将停放在路边的6辆汽车的后视镜、雨刷毁坏。最后,又在附近的垃圾箱捡来硬纸壳等易燃物,将一辆白色现代牌SUV越野车引燃后逃离现场。
目前,嫌疑人苏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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