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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直招士官生的公告

  直招士官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招生,招生形式类似于军校生和国防生,报考考生需参加面试、政审及体检,录取新生由部队委托地方院校培养,毕业后由所在部队安排就业。为提高此项政策的知晓面,做好我县考生报考直招士官生的指导服务工作,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25号)规定,现就我省2016年直招士官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1996年8月31日),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我省2016年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将在《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中公布,并单独编制直招士官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三、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N段填报高考志愿,采取“1+1”顺序志愿,即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第二志愿。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2.体格检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体检对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并于7月1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提供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通知所有报考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省征兵办公室确定体检医院,并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和《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同时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于7月10日开始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7月30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教育考试院,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政治考核、面试的结果,对不合格考生要告知具体原因。

  3.政治考核。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将体检考生名单发送至考生户口所在市(州)征兵办公室。7月上旬,由考生所在县(区)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严禁将《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交给考生或者其家长自行办理。7月15日前,由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将考生《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4.面试。各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须于7月9日前,派1名干部到省征兵办公室报到,商定考生面试事宜。从7月10日开始,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当天参加面试。省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编成8个考评组(每组由三方各1人组成,以部队为主),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统一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省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所有报考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5.录取。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在本科三批结束后,高职(专科)批N段进行。省教育考试院从第一志愿上线(高职<专科>参照分数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从志愿服从调剂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省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30日前完成。体格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六、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附件: 2016年甘肃省定向培养士官计划表

泾川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5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6-06-16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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