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大云寺景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泾川大云寺景区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泾川大云寺景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泾川县城西侧,泾河北侧城关镇共池村;
建设单位:泾川县大云寺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面积213700m2(320.55亩),其中总建筑面积60310m2(90.46亩),绿地总面积79447m2(119.17亩)。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泾川县大云寺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13830303608
Email:dayunban@163.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1819335183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英一号楼0523
邮 编:100035
Email:27261756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2)工作内容
在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工程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针对工程特点提出相应的环保境保护措施、反馈意见,并对拟采取的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认真开展选址合理性分析和公众参与工作,明确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工程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以网上公示的形式,经泾川县户网站(http://www.jingchuan.gov.cn/)进行公示。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拟建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泾川县大云寺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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