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今日泾川 >> 正文内容

泾川:让“问题保”无处藏身

2014年09月12日 来源:平凉日报 点击数:

  “荔堡镇纪委在调查群众信访问题时发现,庙李村党支部书记高原违反规定,私自给自己近亲属办理低保。2014年6月3日荔堡镇党委给予高原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记者近日在泾川县纪委下发的一份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的通报中看到的内容。

  原来,在该县的低保清理活动中,调查人员发现高原为其伯母杜桂珍优先办理了一类一人低保,且在家庭情况明显好转并知情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取消其低保资格。对此,荔堡镇纪委给予高原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对此事进行了全县通报,并由该县民政局及时取消其低保资格,停发低保金。

  城乡低保作为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是低收入群体的“保命钱”,也是社会救助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然而,在这项惠民政策施行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关系保”、“人情保”、“分户保”等现象,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为了让这些“问题保”无处藏身,真正让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及时享受到惠民政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泾川县把清理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作为全县集中开展11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继续推行四级审核和三榜公示等公开评议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村干部及近亲属享受低保问题、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城乡低保即知即改工作专项督查、“保重点、促公正”清理清查等六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保障对象是否准确、操作程序是否规范、规范管理是否到位、资金发放是否及时、提标标准是否准确”的要求,对全县2296户城市低保户和2298户农村一二类低保户进行了全面入户核查,并采取边清理边整改的方式,分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了其低保资格,相关乡镇按政策对2名村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出城乡低保问题6类,涉及767户1296人,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对象的准确率,促进了城乡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