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下岗女工,去年十月进入美廉美公司上班,报名时他们说:每天工作6小时,上班后每天工作时间延长到8——9小时,也没有加班费;月薪400元,可请假一天就扣20元,第二天就扣30元,依此类推,也没有休假日;不想干就扣500元押金。请问:这样符合《劳动法》吗?我们下岗女工到哪里去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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