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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7大史记评论——聂树斌]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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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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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大史记评论——聂树斌]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正义!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11/11 18:43:51 [只看该作者]

聂树斌案终于再次成为了焦点。与以前的杜陪五,李久明等案不同的是,这一回是为十多年的一个死人翻案。本来斯人已去,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了,不必要再去打扰人家的安宁。但是我们不能这么做,十几年,一切都可以被淡忘,但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呢?十几年前,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被枪决了,到死家人连判决书也没看到,更别说知道死刑日期。这算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吗?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首先为死者翻案的竟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重犯!在以往冤案中的情节再次上演,元凶落网,主动交代。而故事并未像以前一样发展,因为大错已经铸成,相比之下,杜陪五他们是幸运的,而聂树斌则是倒霉的。且不说可能还有多少的“聂树斌”的冤魂。聂树斌一个死去的灵魂想得到安息都不能,因为法院拒绝申诉,就连杀人犯在被审判时提出此案,也被“与指控无关”驳回,最后竟然是杀人犯提出“杀错人”的上诉,在这里我看到了一个比杀人犯更狠毒的东西。
  
  
  法院急于将元凶处决,这样死无对证。而元凶的上诉无论是出于良心还是自救,这一场冤案的平反已经不再是为了某一个人,而是为了我们社会的正义。人都会犯错,十几年的一切追究起来到底还能牵扯到谁?谁是谁非有那么重要吗?错误谁都会犯,更何况在当时法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现在我们重新还死者一个清白,不仅不会玷污我们法制的名声,更是能说明我们法制的进步。反过去,简直是说明我们的法制毫无进步!1963年6月美国密西西比州发生一起谋杀案,种族主义者贝克维热谋杀了当时黑人民权运动领导人埃维斯,由于种族主义的盛行,此案经过三次审判,直到31年后的1994年1月,迟到的正义终于来到,罪犯贝克维热终于进了监狱。当时很多人不明白,就算把一个70多岁的老头送进监狱又有什么意义?为此,在第三次的艰难起诉中检察官德诺特把他4年的生活完全投进了这个案件,他用不到1小时的时间来说服12个陪审员,让他们明白正义是不可以被歪曲,更不能被淡忘。这是一个正义捍卫者向陪审团的每一位男女发自内心的,饱含激情的请求,因此没有谁能够拒绝它。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也拿出这种勇气呢?别人连30年前的错误都敢正视,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改正10多年的错误?在这里我也对那个向聂树斌家属提供判决书的神秘人表示敬意。能够拿出十几年前的判决书,很可能就是当时法院的人员。我们不能奢求他们非要公正的判决,因为法院很多时候都承受着各种压力。但是这是人的良知,社会的良知。当年密西西比州诉贝克维热谋杀案审判时,美国国内种族主义势力极大,而在密西西比州白人杀黑人根本没被判过有罪,正是在这种环境下,12个白人陪审员中愣是有6个顶住巨大压力,认为贝克维热有罪。这一结果虽然当时没有意义,但是却为后来公正的审判留下了机会。今天如果没有神秘人寄来的判决书,聂树斌案恐怕是根本没有机会再次申诉。这就是良知的力量,从这里,我依稀看到了希望,毕竟,正义虽然会一会被压制,但是只要我们的良知还在,正义就有机会重新被伸张!
  
  我们必须要正义!希望聂树斌案最终能像美国的密西西比州诉贝克维热谋杀案一样,正义虽然迟到,但最终获得胜利!这就是我们法制进步的标志!我们社会进步的写照!此案不仅不会成为中国法制的屈辱记号,反而会成为一个法制发展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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