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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8年侵占800亿不被查处,官煤比赖昌星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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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侵占800亿不被查处,官煤比赖昌星更牛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8/19 8:12:25 [只看该作者]

有太多的人把国有企业改制称为“阵痛”,因为这个“改制”上痛至国家、社会,涉及数以十万亿计的国有资产的转移,下痛至数千万原国企职工,因为导致了他们的生计、前途、未来保障等一系列切身问题的从头再来。7年前,山西沁水县永红、永安、侯村三个煤矿以及嘉峰煤炭集运站开始改制,7年间,因其改制问题被主流媒体陆续曝光,国有资产是否大量流失遭到了强烈质疑。文章引起了中央到地方三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高层先后三次批示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可最终却不了了之。

  如今,被改制的煤矿职工与部分老干部仍然执着于漫长的投诉上访之路。

  沁水全县耕地稀缺,含煤地层占土地面积的90%以上,境内煤炭地质储量360亿吨,探明储量57亿吨,是闻名全国的优质煤田县。一份官方的资料显示,当时永红、永安、侯村三个煤矿分别达到每年78万吨、43万吨、55万吨的生产量,合计年产量176万吨,上交财政3038万元,分别占全县煤炭生产总量和财政收入的67.4%和57.3%。2001年,永红煤矿达到100万吨的年生产量,并拥有172万的职工股金。而2001年另一份官方数据则表明,“三矿一站”的总资产达5亿,净资产为1.27亿元人民币,这个数据还没有把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列入在内。

  2001年,为进一步拉升全县的财政收入,配合已经上扬的煤价形势,当时的沁水县政府领导班子做出了全县煤矿整合改制的决定。改制成了沁水县政府的头等大事,并专门成立了改制筹备小组。2001年12月20日,沁水县政府以沁发(2001)第13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出资组建沁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但一位参与当时改制的老干部说,改制所有的程序都没有按照正常的法律法规进行。在没有公示、没有招标,更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沁水县将当时主营收入的永红、永安、侯村三个煤矿以及嘉峰煤炭集运站以合作的形式进行了矿权重整,沁水县政府占有25%的股份,民营企业占75%的股份。这样,“三矿一站”就交付给了4家民营企业,让其来进行统一规划、开采及经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名专家说,按照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性结清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并经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批准,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时,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在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但沁水县2001年12月10日签署的协议里,总成交价格为1.27亿元的转让费,由沁水县政府以净资产出资0.15亿元,四家受让方为1.15亿元,首付出资3750万元,于2002年底前分三次付清。次年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将2004年底缴付余额7750万元延期至2006年底付清。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是零资产转让,也称全额赊销转让。该业内人士表示,如此大的手笔进行全额赊销转让,这在国内绝对是少有的,也是罕见的。况且,根据国家《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若企事业单位一并转让的,探矿权或采矿权价款应计入被转让的企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中。”但沁和能源虽然成立多年,却一直都没有采矿权。在当初的股权分配上,沁水县政府占有25%的股份,其余四家民营企业则占了75%的股份。可按照国家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在自然垄断的领域须是绝对控股或者相对控股,这显然也是不合法。
从改制起,煤矿职工与部分老干部们就没有停止过上访和向媒体的投诉。从2001年到2009年,他们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一度白热化。从莫名的辞退、牢狱之灾再到无故的降职,为了一个公正的说法,双方进行了长达8年的拉锯。
三级领导的批示,多家主流媒体的报道,也只是让事情陷入不了了之。中国人8年抗战,还将日本鬼子赶出了中国,但要改正公权力的违法行为,老百姓却比抗日艰难多了。

  2009年7月,《环境与生活》杂志接到一份《山西省沁水县39名党员干部关于吕中楼等“官煤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举报材料》,这39名党员干部,有山西省沁水县在职领导、退休老干部和老党员,他们联名反映的该县煤矿“改制”后,使800亿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记者到了沁水县与这39名反映情况的领导干部联系,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尴尬。除了两位在电话里简单说上几句和两位接受见面采访外,其余均以各种原因婉拒记者的采访。原因是连中国最权威的新华社都披露了这一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有关领导也做了批示,都没有得到丁点的解决,还有什么比他们更有力量和能力来解决这一问题的?!他们不仅对解决沁水县煤矿“改制”出现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丧失了信心,没有了任何希望,而且还遭受着打击报复。在这39人中,有电话被监听的,有本人及家庭被监视的,也有被恐吓的。不仅如此,还有被陷害的。

  “邪不压正”这千古不变的定律,在我们当今社会就真的没有用了。

  在《山西省沁水县39名老干部的一封血泪检举信》中,有这样的描述:“我们是山西沁水县39名退休老干部、老党员,退休前在沁水县各级政府部门担任主要职务,在党中央大力惩治腐败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以党性保证并怀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揭露曝光近十年来沁水县价值数百亿元的国有煤矿资产通过非法改制渠道转为个人资产的特大案件,当地政府主管官员与私营矿主同流合污,将全县8座国有、集体煤矿超过80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装入个人囊中,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几年来干部和群众上访不断。此事曾引起了媒体的关注,2003年5月,温家宝总理对新华社《国内动态》(1732期)山西沁水县重组改制侵吞国资问题作过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严查。但当事官商同谋买通当地高官,千方百计抵制有关部门的调查,神通广大的手腕致使黑白颠倒,多次调查不了了之。对于这种强大的恶势力,我们万分愤慨,连总理亲自批示彻查的问题都能蒙混过关,天理难容。”近日,39名老干部又发新贴,称“在舆论聚焦此事之后,我们也得到一些新消息:据知情人透露,沁水县六大煤矿的实际控制人吕中楼害怕自己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事情败露,一段时间以来陆续在向境外转移资金,目前正在计划外逃,以逃避调查和法律的惩处。”同时,他们也呼吁纪检和公安部门密切关注吕中楼的动向,防止其实施外逃计划。

  吕中楼在在当地官员的包庇和策划之下,10年间从一文不名到坐拥十几家煤矿企业,侵吞了约计800亿的国有资产,此等官商勾结的罪行却仍逍遥法外,升官发财,令人触目惊心。有着众多成功企业家名誉的吕中楼,还被指责为了牟取个人利益,在煤炭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以还借款形式强行清退永红煤矿500多名职工的职工股,侵害了职工群众的利益,并在处理与职工发生的矛盾时,动用警力和黑恶势力,社会负面影响很大。就是这样,他仍身背山西青年联合会副主席、晋城市政协委员等多顶官帽。

  有评论说,国有资产流失这码事,其实挺简单的:国家的眼睛一闭一睁,一个国资没有了;国家的眼睛一闭不睁,全部国资没有了。沁水侵吞国资案之所以这么轰动,是因为国家的眼睛闭得时间长了一点,国资损失了800亿!

  遥想10年之前,厦门远华大案轰动全国,赖昌星更是以500亿人民币之巨,创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经济犯罪案的纪录。10年之后的今天,潜逃的赖昌星一直呆在加拿大,始终逍遥法外。但比赖昌星牛得多的吕中楼。一,是他被指控侵吞国有资产800亿,比赖昌星侵吞的钱多得多。二,是他还用不着潜逃,大模大样地在山西优游自在。三,是赖昌星逃到加拿大,中国法律对他没有作用;但吕中楼用不着潜逃外国,中国法律对他也没有作用。四是中国总理朱镕基对赖昌星要绳之以法,但加拿大政府不干,中国总理就没有办法;可中国总理温家宝指示山西当局查处吕中楼,独立王国的山西当局不干,中国总理也没有办法。

  远华案早成了历史,但中国的经济犯罪却在与时俱进,而且影响越来越恶劣。这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犯罪案件也呈现水涨船高的递增之势,在全国各地可谓是层出不穷,很多领域都出现过震惊全国的经济大案,许许多多的名人为此纷纷倒下。周正毅、仰融、杨斌、黄光裕等等商界巨贾都锒铛入狱;这些大案要案的背后,无一不牵涉官商勾结、狼狈为奸。但他们的倒台,毕竟还是有法律在管,中国总理的批示也还顶些作用。据说周正毅、黄光裕被查处,就是温家宝过问的结果。但吕中楼的牛,却在于:山西在中国版图之内,但中国法律、法规管不着它,中国总理也管不着它。

  客观地说,笔者在官方没有确定吕中楼是犯罪嫌疑人之前,仅仅凭民众的指控,还不能认定他就是官商勾结的最大典型。笔者只是奇怪地方政府为什么不将中央政府的总理放在眼里。截止目前,赖昌星还仍然是中国经济犯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所创造中国经济犯罪的第一金额纪录恐怕是前无古人。但是否是后无来者,就要看山西对吕中楼是否要查处了。不过,笔者的直觉是,奸商与贪官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使得数额高达800亿的国有资产流失,落入他们的肮脏黑手,也不是没有可能。而所有经济犯罪案件中,尤以奸商与贪官相互勾结,合伙制造罪恶最为人所痛恨和不齿。

  不久前发生的吉林通钢血案,就凸显了国企改制中工人权益被剥夺、国有资产被侵吞的重大问题;日前河南安阳的钢厂工人群体事件,也是同样原因。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说,这种现象的泛滥,受损的是老百姓,但主要“受损的是国家,但是‘国家’财产太多,她要照顾的事情太多,太忙了。怎么办?就要让更多人有积极性帮助她实现自己的权益”。

  诚哉斯言。作为老百姓,当然没有更多的办法去帮助“国家”,唯一的是发出怒吼,让吼声让“国家”从伟大、光荣、正确的自我陶醉中猛醒,从而有所觉悟,对独立王国、金权勾结、官商同腐有所断然措施,从而能够维护“国家”自己的利益,顺便也可以照顾到一点老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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