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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牢骚怪论:“另类恐怖主义”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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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7 6:31:46
牢骚怪论:“另类恐怖主义”在中国
Post By:2007/10/26 10:2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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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是时下全世界范围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它对人类社会意味着什么?从简单的词语概念看,无需解释人人都知道。尽管我们鲜有看到和听到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对恐怖主义的成因、危害、何去何从等问题全面剖析,但它仍被当成世界各国爱好和平人民的大敌。本文要讲的发生在中国层出不穷、难以遏制的“另类恐怖主义”现象,虽说与时下国际社会公认的恐怖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造成的后果却有完全雷同。为了说明国际公认的“恐怖主义”和中国“另类恐怖主义”的区别,有必要了解下面三个词的词义。
一:恐怖——由于生命受到威胁而引起的害怕和恐惧。
二:主义——主旨、主张和观点。
三:另类——另一类别、另一种类或另一现象。
根据这一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国际恐怖主义的所作所为造成对生命的致伤、致残和致死,其主旨、主张和观点几乎都是与政治有关。而本文讲的“另类恐怖主义”的主旨、主张和观点却是与“以钱为本”的经济利益目的相关的,但其所作所为带来的后果仍然是对生命的致伤、致残和致死。因此,虽然从“主义”的概念讲国际恐怖主义与中国的“另类恐怖主义”诉求性质不一样,但结果却是完全雷同的。这就是中国的可怕环境——市场消费!
假、冒、伪、劣、毒,多年来象魔鬼一样伴随着中国人民战战兢兢的生活,我们在这无奈的市场消费环境中早已麻木。对人的生存而言,衣食住行生老病、油盐柴米酱醋茶,是任何人都绕不过的坎。尤其是食品、药品、保健品和美容品,多年来不知致伤、致残了多少人,致死了多少命。如果我们仍然将这种现象定位在经济领域的犯罪加以治理的话,不论我们制定多少法律法规、采取多少专项治理、发动多少专项打击,就是疲于奔命的干也许最终都难以根治,这么多年的经验和教训早已证明了这点。因此,愚下把这一顽疾上升到“另类恐怖主义”的高度来看问题,对中国市场消费的发展,没有必要遮遮掩掩,在此就“另类恐怖主义”在中国的现象从成因、危害和何去何从谈谈肤浅愚见。
“另类恐怖主义”在中国为什么长盛不衰,愈演愈烈,除了经济利益驱动是主因外,更重要的是它集“制假、贩假、售假、藏假和护假、纵假与吃假”于一体的系统犯罪行为。
一:成因。贫穷落后的中国,自从打开了改革开放的闸门后,我们就一直将经济建设作为发展的主旋律,也就是说变相的把这个主旋律设定为了中国前进的政治方向,不管社会发生了多少失衡的矛盾,时至今日仍然如此,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在反思过去的行为后,将狂热的GDP崇拜做了调整。过去和现在,我们的主流媒体从来没有放弃过“金钱万能”的鼓噪与宣传(这一现象本文也没有必要一一细说,这是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实事)。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和单一经济快速发展的不协调,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找出路,城市失业人口要找工作,毕业学生就业压力的加大,陡显社会保障体系的脆弱,为了生存他们自觉或不自觉介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就是既顺理成章而又无奈的选择了,这也就是美好的称谓:自主择业。自从提出教育产业化以来,我们的教育方向就变了味,很长时间来,文凭至上成了教育的唯一追求,几乎完全违背了“做事先做人”的教育宗旨,这样的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只能是惟利是图、缺乏道德的人。
当“另类恐怖主义”在中国长期大行其道、活得有滋有味时,他们的所作所为带给社会公众的却是害怕和恐惧,时至今日,在中国的消费者中,没有谁敢说他从来都没有踏进过“另类恐怖主义”所埋下的地雷阵和陷进之中。多年来政府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知出台了多少法律法规,组织了多少打击活动,但到今天仍然收效不大。
“另类恐怖主义”在中国的成因由这几点构成:1:改革开放初期设计时,只顾及经济发展而忽略了政治体制的同步改革,放纵了主流媒体长期“金钱万能”的宣传后果,放大了GDP 在社会全面发展中的效应;2:忽略了道德建设有时比法律法规还要重要的特性,“文凭至上”的选才制度偏离了“做事先做人”的教育方向;3:忽略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让二元结构的歧视性国情长期存在,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了失业群体,公民的劳动就业权得不到有效保障;4:地方保护主义的经济体系与犯罪分子和睦共处,以罚代法成了愚弄社会的遮羞布,致使地方保护主义与“另类恐怖主义”共同组成了“另类恐怖主义”的顽固体系,使中国的市场消费长期处于“另类恐怖主义”的笼罩之下。
二:危害。“另类恐怖主义”现象的确成了中国市场消费的一大特色,它给中国带来的危害是相当巨大的。1:中国虽然早已加入了WTO,但世界上仍有很多国家迟迟没有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应有的地位,“另类恐怖主义”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使中国的市场消费安全环境受到了极大的影响;2:“另类恐怖主义”的所作所为使中国政府的人权保障目标遭到了质疑,众多的法律法规和打击力度都使之久禁不绝,严重破坏了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和国内的认同度;3:长期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严重的扰乱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威胁并剥夺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何去何从。由于“另类恐怖主义”在中国的泛滥已是不争的实事,人们虽然恨之入骨,但又无可奈何,只把它视为甩不掉的魔鬼而提心吊胆的生活着,即便是哪天被它致伤、致残或致死,也就只有认为是自己的天命不好罢了,因为人们早已麻木了。由此看来,要消灭中国的“另类恐怖主义”,人们也只有寄希望与政府了,只要政府下决心和人民一道,掀起一场互动式群众运动,“另类恐怖主义”在中国就会被消灭。眼下正在进行的为期四个月的声势浩大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但愿能把“另类恐怖主义”的嚣张气焰彻底打垮。
经验和教训会使人变得更聪明,过去的就让他过去,我们一切从头开始。首先我们必须改变过去对“另类恐怖主义”的认识,重新认清它的的多重危害性。过去我们主要是把它界定在经济犯罪的范畴之内,不论是从民事上还是刑事上,不论是从宣传方面还是打击方面,我们都是这样做的,今天我们必须给它加上一条违反《宪法》的政治犯罪,因为“另类恐怖主义”的所作所为违反了《宪法》规定的人权条例,侵害了人的生存权、健康权和生命权。“乱世需重典”这个法则,如果认为在和平崛起的中国不太适合的话,那今天在中国的市场消费环境下对“另类恐怖主义”至少应该“乱市需重‘点’”,彻底摒弃“以罚代法”的做法,慎用或不用“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定点整治”、“重点整治”、“联合整治”等类似概念的打击方法,建立完整的、长效的治理打击机制,因为司法机构和政府的其他执法机构本身就是吃这碗饭的,没有必要尽干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事后诸葛”的事情来。重新修改和制定绝对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惩治条例,对“另类恐怖主义”没有“下不为例”的宽容,统统施以“数罪并罚”的重处。只有这样,在中国的“另类恐怖主义”才能被消灭,中国的消费市场才会干干净净,中国的持续发展才不会是一句空话,在世人面前中国才有希望。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对于发生在中国的“另类恐怖主义”现象,法律只是事前的行为准则和事后处置的比对条文,要预防“另类恐怖主义”的发生,更重要的还是道德教育和良心自律,而道德和良心恰恰又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和基础,假如基础都没有了,经济建设的大厦岂有不倒之理?几千年的中国市场消费发展史,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另类恐怖”过,可见,国人的整体素质还真的得从“人之初,性本善”做起了。
2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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