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跟她说,傻丫头,这是爱啊。她其实心知肚明的啊,她要的,不过是倾诉。心里柔肠百结,是茫茫然,不知把爱如何放置才好。她,亦是对他有好感的罢。
所以,我只回了她一个微笑的符号,什么也没说。她继续说,别的同学都说他是花心大萝卜,我根本不想理他的,但他这么对我,到底想做什么嘛。
我笑。这个傻丫头!若是真的不想理,干吗自生烦恼?年轻的爱,都是低到尘埃里的。自尊吗?没有的了。发着誓恨恨地说着不理他,坚决不理。心里却百转千回地想着他,想着他的笑,他的话,他的眼神,甚至他一抬手捋头发的动作。那些在常人看来,不过是平常举止啊,在爱着的她的心里,都会划过一道一道疼痛的波。
我想起那年在大学,悄悄爱一个人。隔了人群,远远望他走在校园梧桐树下的身影。阅览室里,隔着一排桌椅,听他跟人低声笑语,脸无端地绯红。他偶尔掠过来惊鸿一瞥,心便缩成一团,他竟是不在意的啊。却仍止不住要去想,要去念。
毕业时,只要他张口说,跟我走吧。我会毫不迟疑地跟他走的。即使,那里是穷乡僻壤。然而他只是翻着手掌跟我说,手掌的正面是痛苦,背面是艰难,完全与感情无关。一颗爱的心,就这样恍恍地掉下来。
后来,有同学得知我与他的事,笑我,他有什么好呢,穷学生一个,长得也不算好看。道理是明白的,只是爱着时,哪里管他好与不好?即使他是一棵草,也是要爱的。
聊斋里的狐仙,放着好好的仙不做,偏要爱上穷苦的书生,资财资物,还巴巴地送上色。简直把身家性命全搭上了。历尽磨难,九死一生,也难得成善果。人与狐哪里有永久?却还是一往情深。为的什么呢?不过是良人啊,请让我入你的眼,入你的心,请好好来爱我。
这是犯贱了。没办法的,爱,就是一件让人犯贱的事。骄傲如张爱玲,爱上有家有室的胡兰成,竟也是那么不在意公众言论,不在意他是否会娶她。她只管快乐地做着他的小女人,为他下厨,为他穿上绣花鞋,为他,落下一颗一颗的泪。在他抛弃她之后,她降下自尊,千里到浙江去寻他。她是真的低到尘埃去了,低成一粒微尘。可惜,这样的深情,还是被辜负了。
想必张爱玲,对这段情感,是不愿回首的罢?所以她远去美国,孤僻了自己,对曾经的曾经,再不落一个字。但如果,让她从头来过,她会不会还选择爱?我想,她会的。
一个人,一生中没有深刻地爱过,是苍白而可怜的。即便这样的爱,被辜负了,但因曾经爱过,生命因此,璀璨地开了花,就算犯贱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