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县委决定,开展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10个)
1、王村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2、罗汉洞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3、泾明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4、窑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5、飞云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6、高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7、太平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8、党原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9、红河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10、荔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的一线教师和医护人员),全县教育系统安排到乡镇、村挂职的80后优秀年轻干部和经组织人事部门借调到县直有关部门工作的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
三、资格条件
1、参加公开选拔人选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甘肃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奉献,吃苦耐劳,务实创新,爱岗敬业。
(3)对农村情况比较熟悉,热爱农业工作,志愿服务农村产业发展。
(4)工作作风扎实,坚持实事求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5)刻苦学习,善于钻研业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6)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全局观念强,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2、应具备以下资格:
(1)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龄3年以上(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不得晋升职务规定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影响选拔使用的。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6月4日)
6月4日通过泾川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泾水先锋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选拔范围、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5日至6月10日)
报名方法: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泾川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泾水先锋网站下载,需用A4纸打印),提交所在单位介绍信(借调干部由现借调单位出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人数等有关情况,允许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办公室(102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6月10日下午6:00
联系电话:0933-3323545
6月11日,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人社局、编办、信访局、计生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与选拔职位数达不到10:1比例的,取消该选拔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6月13日)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统一进行闭卷知识测试,总分为100分,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6月15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选拔职位分组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个人的形象、气质等。
5、组织考察(6月18日至20日)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县委组织部抽组人员组成考察组,按职位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6、研究决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总得分和考察情况,分职位提出3名考察对象的排序意见,汇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每一职位拟任人选,票决前先由每一职位人选进行3分钟竞职陈述,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票决出1名拟任人选。
按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未尽事宜由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泾川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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