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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泾川三中公开选拔音体美教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领导小组发〔2011〕2号

关于为泾川三中公开选拔音体美教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学,教育办,县直各(校)园:

   泾川县第三中学文化课教师公开选拔工作已基本结束,经8月4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将音体美教师选配办法和实施程序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配计划不变

   二、选配办法

   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是通过统一组织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评和工作业绩量化考评,综合评价,定量考核,择优选调。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选通知(8月5日)。

   (二)组织报名,审查资格(8月5日-7日)。

   按照泾政办发(2011)118号文件规定的选调基本条件,组织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报名。由参选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加注推荐意见后到县教育局报名,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7月份已报名人员需按此办法补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示参选人员资格(8月8日-10日)

   将参选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专业能力测评(8月11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参选条件者参加所报学科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评。成立三个学科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测评组,对每个参选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进行测评。各学科具体的测评办法另行通知。

   (五)工作业绩量化考评(8月11日)

   核实证明材料,核算得分。主要内容及计分办法是:

  1.学历计分。所学专业第一学历为参选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计10分,专科毕业的计7分,中专毕业的计5分,非本专业的不计分。

   2.教师资格计分。所取得教师资格为本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计1分。

   3.教育教学成果计分

   ①近3年(08、09、10)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考核全县中学同类人员排名每进入前三分之一名次一次计2分,后三分之一名次不计分,中间名次一次计1分,累计计分。

   ②指导特长生成绩计分。2008年至今所指导高考本专业考生一般本科上线学生每个计1分,累计计分,最高计10分;指导学生取得体育艺术等级证书省级每1名计2分,市级每1名计1分,累计计分,最高计10分。

   ③2006年以来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每一篇计1分,累计计分,最高计5分。

   4.表彰奖励计分

   ①2006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的分别按县级奖励一次计3分,市级奖励一次计5分,省(部)级奖励一次计7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②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能手、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按最高层次计1次,分别按3、2、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③2006年以来获得本专业单项奖励或个人参加活动(本专业竞赛、展演)获奖按奖励等级认定后分别计分,其中省级及以上奖励1次计3分,市级奖励1次计2分,县级奖励计1分,县级业务部门奖励1次计0.5分,累计计分。

   (六)公示公选成绩,接受社会监督(8月12日-16日)。

   以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和工作业绩量化考评得分之和为参选人员最终成绩,分学科将参选人员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审定选招结果,办理调动手续(8月16日-20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招计划确定人选。选招结果提交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或借调手续。

   特此通知

  

   泾川县第三中学学科教师配备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0一一年八月五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三中配备小组 | 发布时间:2011-08-05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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