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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泾川籍革命烈士文物史料和藏品的启事

为深入挖掘泾川红色革命历史,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传承弘扬红色革命精神,系统梳理、妥善留存泾川籍革命英雄事迹及珍贵实物史料,进一步讲好泾川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中共泾川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泾川籍革命文物史料专项征集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文物、史料及藏品。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涵盖泾川籍革命烈士、老战士、革命先辈及相关革命群体遗留的各类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展陈价值的实物与史料,具体包括:

1.实物类:革命先烈生前使用的军装、武器、装具、身份证件、勋章、奖章奖状、书信日记、手稿笔记、印章印信、日常用品、学习用具、支前物资、战地遗物、纪念物品等;

2.文献类:记载先烈革命历程的传记、回忆录、纪念文章,各类作战文书、战报简报、军用地图、历史档案、文件公告、革命报刊、宣传资料、口述历史史料、烈士证明材料等;

3.影像类:革命烈士、老战士的个人肖像、工作活动、革命场景、战地纪实等老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影视纪录片及其他数字化影像资料;

4.其他类:以泾川籍革命烈士、泾川红色革命历史为主题创作的书法、绘画、雕塑、文学作品等艺术成果,革命旧址、遗迹相关影像及文字资料,以及其他能够反映革命历史、传承红色精神的珍贵物品。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烈士亲属及相关人士无偿捐赠。符合收藏、展陈标准的藏品将由纪念馆永久收藏,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展陈时标注捐赠信息,并予以公开鸣谢表彰;

2.代管展陈:对不愿无偿捐赠、但愿意公开展示的珍贵藏品,双方签订正规代管协议,藏品所有权仍归属提供者,由纪念馆妥善保管、规范展陈,到期后完整归还;

3.复制留存:对极其珍贵、不便移交的文物史料,经所有者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进行高清复制、扫描留存,原件及时归还所有者,复制件用于馆藏研究与展陈。

三、有关要求

1.所提供文物史料需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及法律争议,提供者需对藏品合法性负责;

2.所提供史料、实物需真实完整、史实准确,严禁伪造、变造文物史料。捐赠、提供时请附详细文字说明,注明藏品年代、来源、背后故事及相关人物信息;

3.藏品提供者需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便于工作人员对接沟通、后续致谢及相关手续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

联系电话:0933-3303833、13993351540

联系地址:泾川县城北党校三楼305办公室

征集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红色记忆不容忘却,革命精神代代相传。殷切期盼广大烈士亲属、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历史爱好者及相关单位踊跃提供藏品线索、捐赠珍贵文物史料,携手共同守护泾川红色历史根脉,让革命先烈的精神永载史册、激励后人!

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

中共泾川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14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6-04-15  |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