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泾川县城区道路、公园、桥梁名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县民政局组织工作专班拟对城区部分道路、公园、桥梁进行命(更)名,现面向社会和各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10月17日前通过电话、邮箱或信函的形式反馈至泾川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933-5915615
邮 箱:1024819893@qq.com、
信 函:泾川县安定街230号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城区标准地名征求意见”)
泾川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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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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