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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2023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及见习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帮助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216号)和《关于印发<平凉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18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见习岗位及见习人员,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积极报名,具体如下:

一、见习单位募集条件

见习单位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能够提供合适的见习岗位和条件,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一)申报见习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申请报告(含见习管理制度、单位简介、见习岗位计划等内容);

2.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批准成立的文件及复印件;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社会组织需提供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相关证件。

(二)申报见习岗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见习岗位申请报告,须列出详细的见习计划,包括见习岗位、名称、数量、人员需求、岗位职责、见习福利待遇以及拟选用的见习人员基本情况等内容。

1.《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2.《泾川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3.《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3)

二、见习人员募集条件

凡是进行了失业登记,具有泾川县户籍(或在我县有见习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申报见习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照片2张;

若无《就业创业证》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两寸照片到文旅大厦6楼603窗口办理。

三、相关要求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一年。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携带所需资料到县人社局四楼402办公室(就业股)申请岗位及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也可直接联系现有公布的见习单位报名。

咨询电话:0933--3323936

附件:1.《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泾川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3.《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申请表》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附件1: 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docx

附件2:泾川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3: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申报表.doc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3-08-08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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