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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国外来泾返泾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呈现扩散态势,境外输入风险不断增大,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倒灌”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国外来平返平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国外来泾返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上下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策略,压紧压实联防联控责任,密切关注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疫情发展态势和输入风险,把国外来泾返泾人员纳入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企业、单位等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入境人员底数,扎实做好防止疫情输入各项工作。

二、拟从国外来泾返泾人员的亲属和工作单位要主动做好回国人员的思想工作,如非必要,暂缓回泾;如必须回泾的,应在其回国前将人员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径口岸、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及时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国外来泾返泾人员在路途中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自觉服从和接受当地管控措施,降低感染风险;抵泾后,要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部门采取的证件查验、体温检测和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外籍人员和国外返泾人员的排查管控,严格落实信息报告、测温登记、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五、各类宾馆、饭店、房屋出租人对国外来泾入住人员,要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和全体公民,发现或得知国外来泾返泾人员有关情况,有义务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县防控办报告。

六、火车站、汽车站要切实加强体温检测和分类处置工作,及时将入境人员信息报告县防控办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七、来泾的外国公民与本国公民采取相同的管理办法,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要落实“一人一案”措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解决好生活工作方面的实际困难。

八、广大干部群众要加强自我防护,保持警觉,互相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各级组织做好国外来泾返泾人员的疫情防控。对瞒报、迟报、虚报或知情不报等行为及拒绝接受隔离就诊等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报告电话:0933-3321250

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0-03-18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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