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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通告

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高中招生考试(中考)分别于6月7日至8日、6月16日至18日进行。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县招生委员会决定,高考、中考期间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与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现将相关治理内容通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县城内所有建筑工地、电焊、铁件加工、装潢施工等作业活动,6月6日18:00至6月8日18:00、6月15日18:00至6月18日18:00一律停业、停工。

二、县城所有娱乐场所(KTV、舞厅、酒吧、啤酒摊、网吧、棋牌室、广场舞等)6月6日18:00至6月8日18:00、6月15日18:00至6月18日18:00一律暂停营业或活动。

三、6月6日至6月8日、6月15日至6月18日严禁在县城内各考点周边500米范围以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四、6月7日至8日、6月16日至18日,每天上午7:30至9:00(考前)、11:30至12:30(考后),下午1:30至3:00(考前)、5:00至6:00(考后),对考区各个考点周边部分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确保监考教师食宿点至考点、试卷保密室至考点道路畅通。高考、中考期间各个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车辆低速行驶,进入城区的车辆不得鸣号,不得使用警笛,严禁在考点周边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辆。

五、6月6日至8日、6月16日至18日,县城区内居民区、娱乐场所、集贸市场、酒店、商业门店、宗教活动等场所全天禁止燃放鞭炮、敲锣打鼓、播放音乐。

六、城区内各饭店、宾馆、餐馆、住宿等服务场所要加强卫生消毒工作,加大食品卫生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

七、高考、中考期间,严禁任何人借高考、中考之名传播虚假信息进行诈骗活动,坚决打击兜售作弊通讯设备行为。

八、高考、中考考试期间,严禁各类招生院校在各考点周围发放招生宣传资料。 

县招生委员会号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广大市民从关爱考生、支持教育发展的高度出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同为我县考生营造安静和谐、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确保我县2019年高考、中考顺利安全进行。

 

公安局举报电话:0933-3321016或110

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0933-5912388

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933-3329638

住建局举报电话:0933-3321462

文旅局举报电话:18793333299

泾川县招生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9-06-05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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