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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2018年秋季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秋义务植树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周围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义务植树工程任务

今秋义务植树工程位于城关镇杨柳村南面山,造林面积840亩,行道树栽植6.2公里。

1、杨柳村部背后山造林工程。平地整修穴状坑,坡地整修鱼鳞坑,主要栽植绿化树种云杉,云杉株行距3×3米。同时,云杉与刺槐混交栽植比例1:8,刺槐株行距1×1米。

2、杨柳村坡顶面山造林工程。根据具体地形状况,采用不同整地栽植方式,分别为:

(1)山台地造林工程。所有山台地内,全面整修3×3米间距的“田”字方格工程,埂宽10厘米,埂高10厘米。每个方格中间栽植1株油松,方格内四角及四边各栽植1株刺槐,油松与刺槐栽植比例1:8。对山台地边,整修双埂锁边工程,双埂间距80厘米,沿边埂每间隔3米整修土埂横档,每个边埂挡内栽植1株云杉,间隔栽植2株刺槐。在山台地内造林工程中,要注意对原有核桃苗木进行保留。

(2)荒坡造林工程。所有荒沟荒坡,全面整修鱼鳞坑,沿等高线按2米间距“品”字形排列,坑长60厘米,坑宽50厘米,坑深30厘米。油松与刺槐混交栽植比例1:8。

(3)行道树栽植工程。工程区域内道路总长度6.2公里,其中城关镇4.6公里,太平镇1.6公里。分别由城关镇和太平镇负责清

理路边垃圾,注意保留原有树木,组织劳力整修各自区域内道路两侧林床工程,由专业队负责栽植绿化树种红叶李,株距3米。

 

二、时间安排

10月23日上午9:00,各单位要在城关镇杨柳村部(泾川一中旁边)集中,统一到现场领取任务;10月23日至10月25日,集中利用3天时间,全面完成栽植任务。

三、苗木及浇水供应

1、苗木供应:县林业局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浇水供应:专业队负责开挖蓄水池,按施工区域供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县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工程实施,下设施工督查、技术指导、宣传报道。

个工作组,督促提高工程质量。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组织带领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参加义务植树人员尽责率达到95%以上,确保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2、强化工程管理。各单位义务植树基地设立标志牌,一定三年不变,包栽植、保成活,确保做到“三个一”要求,即:挖好一个坑、栽好一棵苗、浇好一桶水。在施工期间,各单位要特别重视施工安全、车辆安全、防火安全,严禁随意点火炼荒等不安全事故发生,防止随意损坏原有成活保存的树苗。县交警大队全力做好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3、严把技术标准。县林业局抽组专业技术人员分片包干,现场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栽植,不得随意调整变更整地栽植方式及栽植密度。对整地栽植不规范、浇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责令限期返工整改。要严把苗木发放关、栽植关、浇水关、覆土关,对在施工现场随意丢弃、压埋苗木或损坏苗木土球,造成苗木损失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外承包的单位,必须凭林业局发放的合格证给施工单位支付报酬,对栽植工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肃通报批评。

4、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人社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要抽组人员,组成施工督查组,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天到施工现场逐单位、逐地块进行巡回检查,对各单位“一把手”是否亲自参与、职工参加人数、施工进展、整地质量、栽植质量、浇水措施落实等情况,全面进行督查,及时印发督查简报,对参加人数少、施工进展慢、工程质量差的单位,严肃进行通报批评。宣传部、文广局组成宣传报道组,负责跟踪宣传报道,对工程质量差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8-10-24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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