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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大云寺·王母宫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泾川县大云寺·王母宫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泾川大云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特委托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

  泾川县大云寺·王母宫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

  2、功能布局

  打造“一心、一带、两区、五节点”的旅游空间格局。

  一心:大云寺·王母宫朝圣旅游核心;

  一带:泾河丝路风情带;

  两区:田家沟生态旅游区,四坡红色旅游区;

  五节点:何家坪、南石窟寺、罗汉洞、完颜民俗村、官山度假区。

  3、规划范围

  大云寺景区:南起新城西路,北至西平铁路,西至新规划林苑路,东至科技路,总面积80.27hm2;

  王母宫景区:北邻312国道,东跨汭河至中山北路、北新街,南至汭河东岸S304省道,西与天池村、袁家庵村相邻,规划区总面积170hm2;

  泾河丝路风情带:西至泾州大桥、东至南石窟寺,南北以石窟长廊为界,长度约10km;

  田家沟生态旅游区:东北至田家沟湖心岛,西南至泾镇公路,规划用地总面积2800hm2;

  四坡红色旅游区:西至城关镇兰家山村,南至吴焕先墓、东至延风村六社、北至天池塬路(规划),规划用地总面积363.3hm2;

  何家坪景区:北临312国道,西至何家坪村庄西端,东、南与吕家山相邻,场地呈三角形状,规划用地总面积13.72hm2;

  南石窟寺景区:北边到王家山,东边与南边到菩提大道,西侧为耕地,规划范围区用地总面积23.6hm2;

  罗汉洞景区:东起韩家沟、西至霍家沟口,东西长约2公里,南北宽约200m,规划范围总面积20.1hm2;

  完颜民俗村:以完颜村为核心,完颜村位于泾川县城西北11km处,旅游区包括完颜村以及村庄北侧的九顶梅花山,规划用地总面积73.3hm2;

  官山度假区:本区以官山生态风景区为核心向周边地块发展,官山生态风景区位于泾川县东南高平境内,官山林场规划用地总面积1427hm2。

  4、规划目标

  充分整合泾川县旅游资源,发挥泾川县在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优良的优势,紧密对接地区、丝绸之路、区域经济集散中心,将泾川县打造成旅游产业结构完整、旅游功能齐备、旅游产品齐全、生态环境优良、特色突出、服务一流的国际知名朝圣文化旅游目的地。全面建成甘肃旅游强县,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泾川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及造福居民的富民产业。

  5、规划时间

  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5年,共10年。具体分为3个阶段,其中:

  近期(2016年~2017年),为开发建设期;

  中期(2018年~2020年),为建设提升期;

  远期(2021年~2025年),为建设完善期。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泾川大云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

  地 址:泾川县西环路

  联 系 人:薛宝春

  联系电话:0933-332568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722号

  联 系 人:冯德堂

  联系电话:0933-8211256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11号

  邮 编:744000

  Email:pljr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规划纲要阶段:收集有关资料,进行规划纲要初步分析和资源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主要环境影响和制约因素;

  (2)规划研究阶段: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以及环境目标,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对规划区域进行规划分析,开展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3)规划编制阶段:提出规划优化建议,规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制跟踪评价方案,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工作内容

  规划概述与分析;规划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特征;规划区域现状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规划区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规划区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参与目的是收集规划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民众对规划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规划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规划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以网上公示的形式,经平凉市门户网(http://www.pingliang.gov.cn)进行公示。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规划单位:泾川大云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

  环评编制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7-11-07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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