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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16”县医院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

  2016年6月16日9时许,泾川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坠楼事件,经公安机关现场调查确认,死者系县种子管理站站长刘某某。

  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调取视频监控,证实刘某某6月16日8时30分上班后,对单位工作做了一些安排后,称要去县医院。9时01分至9时03分,其自行进入县医院住院部七楼西侧公共卫生间后坠楼身亡。经法医对死者尸体外表检查和勘验,该刘符合高坠死亡特征,系坠楼身亡。

  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迅速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确认是一起普通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目前正在按相关程序处理。

 

 

泾川县公安局

2016年6月17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6-06-17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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