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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数据源标签'PE.DataSource id="InfoList" datasource="显示公告栏目循环列表信息_分页" page="true" pagesize="33" urlpage="true" nodeArray="5" parentId="5" titleLength="58" hits="0" eliteLevel="0" xslt="true" '返回数据错,原因:引用了未声明的实体“nbsp”。 行 1,位置 633。,源码:114025PE_U_Announceadmin6922252016-04-210泾川王母宫第1048届西王母庙会即将精彩呈现

  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为西王母古庙会,自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年),庙会依托于道教尊神西王母的降生地回山而兴起并经久不衰,延续至今,今年已是1048届。如今,每年这一天,来自台、宁、陕、豫、陇东的信众和沪、鄂、川、浙、苏、宁的客商7万多人朝圣谒祖、贸易经商,使回山和县城数次出现人流蜂拥、水泄不通的盛况。

  那么,今年的庙会都有哪些值得期待的活动呢,就让小编提前给大家透露一下吧。     

  一、庙会时间:2016年4月25日——4月27日(26日正会)

  二、举办地点:泾川回山王母宫

  三、庙会内容:(共六项活动)

  1.祈福法会(4月25日——4月27日)

  2.采圣水仪式(4月26日早7:00)

  3.阅庙活动(4月26日早9:00)

  4.八社家水会朝觐西王母(4月26日)

  5.戏曲演出(4月25日——4月27日)

  6.物资交流(4月25日——4月27日)

  还在等什么,如此精彩而又热闹的庙会你岂能错过。这天你可以带着家人、陪着朋友上一趟回山,感受一下庙会的热闹气氛,为自己、为家人祈福纳祥。据说,这天王母娘娘会显灵,有求必应的哟。

  泾川王母宫三月二十庙会,相约王母宫,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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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5PE_U_Announceadmin7811222016-03-310关于征集《泾川县志(1989-2015)》人物资料的公告

  《泾川县志(1989-2015)》修编工作已进入志稿编纂阶段,为了全面准确地记载泾川籍和外籍在泾工作重要人士的事迹、贡献和有关情况,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拟入志人物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范围:上限1989年,下限2015年。    

  二、入志范围:在泾川工作且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人物;泾川籍在外地工作且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人物。

  三、入志人物标准:

  1、担任副县(处、团)级及以上党、政、军、群团、事业单位、企业领导及全国有影响的公众人物;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3、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人物;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人员;

  5、体育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冠军人员;

  6、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7、在各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物,如能工巧匠、民间艺人、艺术人士、慈善人物、社会道德模范、社团首领、教育世家、医学世家、侨胞、爱国人士、宗教界代表等;

  8、符合上述条件却未录入首轮《泾川县志》的人物;

  9、以上人物包括离退休及已故人员。

  四、资料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字号(别名)、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出生地、生卒年月、文化程度、职务(职称)、政治面貌、奖励;

  2、主要简历:包括学习和工作履历,已故人物请写清去世时间和原因;

  3、主要事迹(业绩):包括对社会贡献重大、影响深远的事迹,撰写的著作或论文情况,获得的奖励、荣誉称号情况等。

  五、报送要求:

  1、凡报送资料(文字、图片、影像)必须真实、准确,其中需要核准的资料须附相关证明和证件复印件;

  2、相关资料请于2016年6月底前报送至泾川县档案局,提供者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3、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知情者均可提供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物及联系方式。 

  六、报送方式:资料可直接报送或邮寄至泾川县档案局。

  联系地址:泾川县档案局

  邮  编:744300

  邮  箱:jcxzb2015@163.com

  联系电话:0933-3329859

 

  附:《泾川县志(1989-2015)》拟入志人物情况表

  泾川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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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15PE_U_Announceadmin3341232016-03-310中国·泾川第三届“蟠桃诗会”征稿启事

  泾川自古人杰地灵,历史文化悠久,素有“王母故里·佛道胜地·养生泾川”之美誉。早在4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境内就有人类生息繁衍,建郡置县历时2100多年,以西王母文化、佛教文化、生态文化为代表的特色地域文化交相辉映、独具特色。以李商隐为代表的诸多历代文学大家曾在此留下了千古名篇。近年来,泾川县委、县政府以打造西部文化旅游强县为目标,全力推进以王母宫、大云寺、南石窟寺为核心的旅游景区建设,吸引了省内外大量游客和文艺界名人前来观光旅游和采风创作,泾川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面提升。

  为了进一步打响西王母文化、佛教文化两张品牌,让更多的人认识泾川,了解泾川,走进泾川,共同感受西王母文化和佛教文化的博大精深和绚丽多彩,泾川县文联、泾川县作家协会已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泾川“蟠桃诗会”。为了让“蟠桃诗会”这张文化名片更加靓丽夺目、传承发展,拟定于2016年4月下旬,在西王母庙会期间举办第三届中国·泾川“蟠桃诗会”,现面向县内外诗人、作家及文学好者征集诗歌作品。

  一、征稿时限

  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

  二、投稿要求

  1.所投稿件要充分体现泾川地域特色,紧扣泾川王母宫、大云寺、南石窟寺、百里石窟长廊等主题进行创作。

  2.稿件体裁以现代诗、散文诗为主,兼顾优秀的古体诗,其他题材的作品不在征集之列。

  3.特别欢迎适宜朗诵的优秀诗歌,诗歌的长短、字数不限。

  4.所投稿件一律要求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5.通过电子邮件投稿的,要求采用附件形式,主题格式为“作品名称+题材(现代诗/散文诗/古体诗)+作者姓名+首届蟠桃诗会投稿”。稿件内容字体为5号宋体,左对齐,题目与内容、诗歌段与段之间均空一行。

  6.请在来稿正文后注明作者姓名、电子照片、工作单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QQ号码及150字以内个人简介。

  三、投稿及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jcwlyx@163.com

  联系人:晓白

  电 话:0933-3322562

  四、几点说明

  1、稿件征集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中选出入围作品,优秀作品作为诗会朗诵篇目。所有入围作品将在《西王母文艺》和青鸟文化沙龙微信平台(敬请关注微信号qnwhsl666)以“中国·泾川第三届蟠桃诗会”作品专辑形式刊发,并寄赠作品集一本,以刊代酬。

  2、诗会具体方案、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来稿作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将拥有对所投作品的发表、转载及其他方式的使用权。

 

  中国·泾川第三届“蟠桃诗会”组委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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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35PE_U_Announceadmin4071122016-03-1002016年平凉泾川县文化馆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泾川县文化馆是国家免费开放文化馆,泾川县文广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文化馆群众文化服务功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2.岗位条件

  (1)非遗保护员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或财会业务者优先。

  (2)音乐辅导员 1名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声乐表演等相关专业;熟悉钢琴演奏;有一定舞蹈技能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1.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

  2.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正式上岗,工资为底薪+其他补助。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至3月30日,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报名者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接受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

  3. 报名地址:泾川县文化馆办公室(文广局文化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18993308962 15097066588

泾川县文化馆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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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85PE_U_Announceadmin17331142016-01-270泾川县西关六路、西关正街道路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泾川县西关六路、西关正街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泾川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用地性质:城市道路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七天)

  项目简介:

  1.西关六路项目位于城关镇茂林村(北临S304,西至茂林村耕地,东至城西市场,南至规划南环路),规划用地面积12.39亩,道路全长413米,红线宽度20米,主路面12米,两侧人行道各4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配套雨水、污水、给水管网工程,照明及道路附属工程。

  2.西关正街项目位于城关镇杨柳村(北临S304,西至城西市场,东至市场配套住宅区,南至规划南环路),规划用地面积10.08亩,道路全长280米,红线宽度24米,主路面14米,两侧人行道各5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配套雨水、污水、给水管网工程,照明及道路附属工程。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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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规划局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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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5PE_U_Announceadmin3971132016-01-230关于规范烟花爆竹孔明灯售卖燃放的公告

  为强化城区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乱放孔明灯发生不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泾川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烟花爆竹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对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临时经营者必须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定区域(泾州街延伸段)销售,严禁沿街、沿路集中摆摊设点经营烟花爆竹。

  2.严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依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回中广场、王母宫景区、市场出入口、街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因商业庆典、婚丧嫁娶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须事先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登记备案,对私自鸣放、不听劝阻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在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二十四期间(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外,在23时至次日6时不得燃放)可在非禁放区域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未经县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加大禁燃地段及禁燃期间的巡查劝阻力度,对不听劝阻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售卖、燃放孔明灯。景区、广场、公园绿化林木植被干燥易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城区范围内售卖、燃放孔明灯。(城区范围指东至县疾控中心、南至南山、西至泾河大桥、北至城北新区火车站)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非法燃放或乱设摊点售卖礼花弹等超标、伪劣、假冒产品以及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升空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产品,售卖或燃放孔明灯的,由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大队根据管理权限,没收非法财物、取缔摊位设置,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泾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泾川县公安局

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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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95PE_U_Announceadmin4261162016-01-190关于世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二期项目社会影响评…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甘肃伊山伊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下称“伊山伊水中心”)开展世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二期项目社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目前报告编制基本完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和《世界银行安全保障政策》有关要求,现将伊山伊水中心编制的《世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二期项目社会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附后)予以公示。

  公众可在2016年1月15日-25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方式,就该报告有关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甘肃伊山伊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931-8915589,电子邮箱:wgding@lz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附件:世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二期项目社会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社会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潜在的社会风险、建议和对策、结论四部分。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世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二期项目于2013年列入国家利用世行贷款2014-2016财年备选项目规划,项目估算总投资8.6亿元,其中借用世行贷款1亿美元,重点支持陇东南地区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和建设,涉及平凉崆峒山、庄浪云崖寺、泾川百里石窟、和政松鸣岩花儿和古动物化石保护及宕昌官鹅沟、康县阳坝6个文化自然遗产地。建设活动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工程、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工程、旅游景区开发工程三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和修缮文物遗址遗迹,建设文化旅游展陈设施,新建景区道路、给排水、旅游服务等基础设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以及管理人员和社区居民培训。

  二、项目潜在的社会风险

  (一)社区组织不健全及参与度低

  6个景区所在区域的社会组织发育滞缓,只有崆峒区有几个与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协会或组织,松鸣岩有一个合作社,其它子项目区无社区组织。在六个子项目的风险评估中,其中五个子项目区的无社区参与的风险位居第一。社区参与度低很可能导致世行“双目标”无法实现,也是本项目最主要的社会风险之一。

  (二)现存遗产损毁严重

  除崆峒山景区之外,其他项目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现存遗产损毁严重的问题,其中泾川百里石窟景区的遗产破坏最为严重。因此,文化自然遗产的拯救性保护非常必要。

  (三)潜在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风险

  根据目前6个子项目建设活动和内容,世行二期项目不涉及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事项,或者与项目相关的征地拆迁工作已经在项目申请之前完成。尽管如此,还应该充分考虑前期征地拆迁是否有补偿不足、安置不合理或受征地拆迁影响,农户无替代性生计等风险。建议各子项目区通过优化设计和选址,尽可能减少与征地拆迁及移民相关的风险。若遇到此类风险,应该参考社评团队制定的《移民安置政策框架》执行。

  (四)贫困人口比重大

  6个项目县(区)所处的陇东南地区为中国最为贫困的地区之一,也是甘肃省贫困人口最集中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在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方面较为落后等。社区贫困与景区繁荣形成明显的反差,如何协调社区与景区共同发展,让贫困社区分享景区的发展成果,既为该项目提出了挑战,又为该项目创新提供了机遇。

  (五)少数民族社区发展滞后

  甘肃省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陇东南地区,因受地理区位、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生活的区域是陇东南地区最为贫困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长期滞后,贫困人口多,扶贫难度大。因此,针对项目区的少数民族制定社区发展计划,提供世行贷款资金扶持,创建社区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制定因地制宜、具有区域特色的项目是十分必要的。因此,社评团队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设计了少数民族社区的发展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宕昌县与和政县应该参考社评团队制定的《少数民族发展计划报告》设计和执行项目。

  (六)妇女权利亟待改善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项目区居民外出务工较多,造成社区劳动力结构不平衡,以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居多。同时,妇女的受教育程度远低于男性,在社区事务中缺乏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和被聆听的权利。因此,项目建设内容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社会性别,优先考虑社区发展和性别平等,设计系列能力建设项目,促进社区与景区同步发展。

  三、有关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针对性管理

  1.项目实施期间,需聘请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对项目所在地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进行专业规划和指导,对缺乏文化自然遗产修复专业技术人员的景区,亟待加强此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

  2.成立综合性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跨部门管理机构,或通过探索社区共管模式,在文化自然遗产破坏严重的景区,如泾川百里石窟景区实施社区共管模式,提高文化自然遗产的管理水平。

  3.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和便利维护。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到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客观需求,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合理安排项目施工进度,尽可能雇佣当地的劳动力。

  (二)社区参与

  1.建议聘请经验丰富的社区组织专家,对各子项目区的社区组织进行系列能力建设,通过社区组织的建设,为景区周边的贫困社区、妇女、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提供参与的平台和机制,并赋权于社区组织。

  2.邀请独立的社区参与机构及专家与利益相关群体共同制定受益人参与纲要,将社区参与从概念转化为行动,保证项目的主要利益相关群体对项目的参与贯穿于项目准备、设计、实施和监测评估阶段在内的整个项目周期中。

  (三)实施社区发展项目

  结合每个社区现状,在项目贷款资金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具有社区特色的发展项目,切实改善每个社区生存与发展环境,切实为每个社区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将世行“减少绝对贫困,共享经济繁荣”的双目标从项目的顶层设计层面贯彻至社区层面,从规划贯彻至实施的每一个细节,最终实现目标。

  (四)包容与观念更新

  1.鉴于县(区)项目管理机构对社区参与、社会性别、世行“双目标”的实现途径等缺乏理解,需专门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官员的能力建设内容,促进各级项目官员和政府机构对项目包容性理念的理解。只有社区、官员、贷款机构等利益相关群体达成共识,才有助于实现世行“双目标”。

  2.宕昌官鹅沟具有丰富的羌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政、崆峒有丰富的回族、东乡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传承羌藏及回族和东乡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多样性及促进文化包容性,建议在宕昌、崆峒区和和政县各建设一个少数民族文化展览馆或博物馆,将文化展览、陈列与经营结合起来,探索在文化包容性基础之上的可持续的文化自然遗产传承与保护策略和模式。

  (五)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计划

  宕昌县与和政县两个子项目区的受益人包括少数民族,分别是宕昌官鹅沟景区的羌藏族与和政县松鸣岩景区的东乡族和回族。编制少数民族发展行动计划的目的为促进少数民族参与到项目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确保少数民族能够从项目中获益,同时最大限度地改善少数民族人口的贫困状况,并尽可能减少项目的负面影响。少数民族发展行动计划将阐明项目区少数民族群体的人口、社会和文化特征,少数民族群体的项目需求,项目对少数民族群体的影响,以及确保少数民族群体公平受益,减轻任何不利影响的措施等。这些措施涵盖了改善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和传统、对弱势群体的扶助等措施,以及提出缓解负面影响的行动计划。为此,社评团队编制了《宕昌县藏族少数民族发展计划报告》和《和政县东乡族少数民族发展计划报告》。

  (六)关注贫困等弱势人群

  该项目的可持续性取决于项目对社区参与、弱势群体(妇女、留守人群、少数民族和贫困人口等)的关注程度及项目规划设计的合理性和机构管理能力,其中,特别要注重对贫困等弱势群体的支持和帮助,更好地体现世行“双目标”。

  (七)关注社会性别敏感性

  项目建设内容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社会性别,优先考虑社区劳动力结构变化,设计系列社会性别培训,促进利益相关群体对性别敏感性的认知和推动。

  (八)监测评估

  为了保障项目“双目标”的实现,需要进行基线调研,建立项目监测评价体系及指标,建议邀请独立的监测评价机构进行阶段性监测评估,确保及时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对策。

  (九)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针对六个景区潜在风险、保护与开发面临的挑战,设计专项研究课题,为可持续保护与开发提供决策建议和理论支撑。建议的研究课题包括:

  1.“绿色母牛银行”(母牛滚动发展与生态扶贫)运作机制研究;

  2.社区参与机制及社区共管机制研究;

  3.在世行“双目标”视角下,景区与社区同步发展机制研。

  四、结论

  世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二期项目经过实施后,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各利益相关群体与项目的相互适应度较高,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显著,社会风险较小且可控,项目对甘肃省6个项目区的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将产生显著影响。

  1.陇东南地区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文化自然资源富集,但缺乏保护的资金、理念、技术与国际合作。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改善景区内外基础设施,完善景区内外旅游配套设施,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竣工后可明显增加就业岗位。

  3.项目的实施将提高景区管理能力,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高旅游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增强项目区居民的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意识。

  4.本项目涵盖农村贫困居民,重点关注项目区少数民族、妇女、老人和儿童,可改善其生存环境,创造参与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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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85PE_U_Announceadmin4531112016-01-190泾川县2016年春节亮化工程(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JC1601180011

  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泾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泾川县2016年春节亮化工程以询价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文件编号:GSPL-QX2016010ZB

  二、询价内容、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询价内容:共一包,对泾川县安定街、泾州街、回中广场、安定大桥、中山大桥进行整体城市亮化(含电路架设、材料供应安装、中途管护及过路行人安全引导和后续拆除等),具体亮化及相应设施规格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项目预算:39.8349万元。

  3.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原件。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时包含城市亮化工程及市政工程,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万元,并具有2013年至今同类城市亮化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合同原件)。

  4.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住所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须将原件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包)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泾川县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200元整/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川县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开标室。

  3.询价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泾川县门户网》同时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2204 6060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泾川支行

  开户行地址:泾川县安定街7号(泾川县财政局楼下)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电汇或转账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缴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在汇款时,注明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或具体标段,以确保退付准确。跨行缴纳的保证金,在退款时需提供原汇款银行回单,以核对户名及账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泾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永强

  电 话:1815225999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琦

  电 话:15719636667

<a href="/Item/11278.aspx"> 泾川县2016年春节亮化工程(询价)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2485PE_U_Announceadmin3951132016-01-030华夏母亲-西王母巨型雕像景观项目招商

项目名称

华夏母亲-西王母巨型雕像景观项目

合作方式

独资、合资、合作

项目简介

建设具有地域标志的巨型雕塑景观,将王母宫景区打造成为海内外女性文化的集中展示区和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

项目选址

王母宫景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占地50亩,在王母宫金母殿以西台地,修建33米的露天西王母巨型雕像1尊,整体设计为西汉风格,全面展示西王母庄严、神圣的形象。雕像台座底部分三层台阶环绕,四面以螭陛修饰,每面螭陛上的纹饰分别对应西汉风格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造型,使之成为地标性景观。

建设周期

2016-2020年

项目总投资

2亿元

计划引资金额

1.2亿元

项目进展情况

策划阶段

项目优惠政策

使用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未利用土地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5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收益部分的100%、第6-10年按50%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单位完善基础设施,扩大经营规模。

项目联系单位

泾川县旅游局

联系人

王  贤

地  址

泾川县安定街2号

邮  编

744399

电  话

0933-3321348

传  真

0933-3321348

电子信箱

413048968@qq.com

网  址

 

 

 

<a href="/Item/11248.aspx"> 华夏母亲-西王母巨型雕像景观项目招商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2475PE_U_Announceadmin4231242016-01-030西王母远古氏族文化园项目招商

项目名称

西王母远古氏族文化园项目

合作方式

独资、合资、合作

项目简介

该项目包括远古村落景观、游客体验、远古氏族部落生活场景展示等区。

项目选址

王母宫景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占地500亩,依托西王母作为远古母系氏族部落首领的神话传说,在王母宫山顶打造远古村落景观群。以400年为一个阶段,建设5个西王母部族村落变更实景,修建茅屋石舍,布设石器陶具,让游客体验打猎、射箭、钻木取火,品尝山野时蔬,再现远古原始部落生活场景和西王母氏族部落2000多年的历史。

建设周期

2016-2020年

项目总投资

2亿元

计划引资金额

1.4亿元

项目进展情况

策划阶段

项目优惠政策

使用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未利用土地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5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收益部分的100%、第6-10年按50%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单位完善基础设施,扩大经营规模。

项目联系单位

泾川县旅游局

联系人

王  贤

地  址

泾川县安定街2号

邮  编

744399

电  话

0933-3321348

传  真

0933-3321348

电子信箱

413048968@qq.com

网  址

 

 

 

<a href="/Item/11247.aspx"> 西王母远古氏族文化园项目招商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2425PE_U_Announceadmin3231132015-12-300“四季王母宫”全国摄影大奖赛启事

  为了充分地宣传推动“天下王母第一宫”、“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泾川西王母宫独特的魅力,用镜头反映西王母宫景区独特的文化资源和景色,现面向全国征集“四季王母宫”摄影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1、征稿时间:从现在起至2016年8月10日截稿,为摄影创作时间。

  2、要求:

  (1)反映泾川西王母宫景区独特的风景、人文、历次祭祀等民俗活动,皆在征集之列;

  (2)要求必须为原创,组照不超过四张,注明拍摄时间,提供电子版等信息;

  (3)所征集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在宣传、出版、编辑画册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4)投稿方式:要求发送电子版,规格不小于3.5兆。邮箱jcwlyx@163.com

  联系人:樊海英

  联系电话:0933---3322562

  地址:泾川县泾崇路文化中心二楼县文联办公室

  3、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奖杯证书各一个;

  二等奖5名:奖金800元,奖杯证书各一个;

  三等奖8名:奖金500元,奖杯证书各一个;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元,奖杯证书各一个;

  4、颁奖时间:

  定于2016年8月20日,第四届华夏母亲节西王母诞辰之日在泾川王母宫举行;

  5、获奖作品拟在《西王母文艺》杂志刊登,出版《四季西王母》画册一本,入选作者均获赠一本画册作为奖励,不再颁发奖金。

  6、本启事授权大赛组委会在县内外网络宣传,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泾川县文联

泾川县旅游局

泾川县王母宫景区管理局

平凉市摄影家协会

泾川县摄影家协会

2015.12.23

<a href="/Item/11242.aspx"> “四季王母宫”全国摄影大奖赛启事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2355PE_U_Announceadmin2881112015-12-270关于魏志勇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拟聘任为县大云寺文化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魏志勇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对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魏志勇,男,汉族,生于1976年11月,泾川县罗汉洞乡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为大云寺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工。   

  二、公示时间

  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电话举报:3323549  3323545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2015年 12月26日

<a href="/Item/11235.aspx"> 关于魏志勇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2345PE_U_Announceadmin49032262015-12-270关于对王小刚等22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县委研究拟提拔任职、平职转任重要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王小刚等22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公示期满后,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提拔任职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王小刚,男,汉族,生于1980年7月,泾川县丰台乡人,200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现为县文体广电局干部,拟任县王母宫石窟文物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之焕,男,汉族,生于1984年8月,泾川县泾明乡人,200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为县接待办公室干部,拟任县王母宫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丽丽,女,汉族,生于1984年12月,泾川县窑店镇人,2004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为高平镇政府干部,拟任高平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海生,男,汉族,生于1986年6月,泾川县红河乡人,201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为党原乡政府干部,拟任党原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筱春,男,汉族,生于1964年1月,泾川县玉都镇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付小宁,男,汉族,生于1964年3月,泾川县城关镇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现为县文体广电局干部,拟任县业余体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吕宏伟,男,汉族,生于1979年11月,泾川县荔堡镇人,1999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为党原乡政府干部,拟任党原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朱红娟,女,汉族,生于1978年5月,泾川县党原乡人,200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任太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拟任汭丰乡党委委员、提名人大主席候选人。

任泾平,男,汉族,生于1965年4月,泾川县城关镇人,198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任县物价检查所副所长,拟任县物价局主任科员。

庄昌年,男,汉族,生于1981年7月,武威市古浪县人,200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为县政府办公室干部,拟任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仲文,男,汉族,生于1965年3月,泾川县王村镇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县信访局副局长,拟任县乡公路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明华,男,汉族,生于1979年7月,泾川县飞云乡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窑店镇党委副书记,拟任汭丰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乡长候选人。

闫俊春,男,汉族,生于1968年7月,泾川县飞云乡人,1990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任丰台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拟任荔堡镇党委委员、提名人大主席候选人。

张  煦,女,汉族,生于1986年8月,平凉市静宁县人,200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为王村镇政府干部,拟任王村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小龙,男,回族,生于1985年7月,平凉市崆峒区人,2009年4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现为高平镇财政所干部,拟任高平镇财政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高凯华,男,汉族,生于1975年10月,泾川县荔堡镇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拟任太平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乡长候选人。

郭建忠,男,汉族,生于1978年7月,泾川县飞云乡人,2003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王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王村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魏毅林,男,汉族,生于1981年12月,天水市甘谷县人,2006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为县文体广电局干部,拟任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二、平职转任重要职务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刘红杰,男,汉族,生于1970年11月,泾川县城关镇人,1993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太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拟任温泉开发区党委书记。

巫廷举,男,汉族,生于1970年9月,泾川县党原乡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丰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拟任荔堡镇党委书记。

薛小军,男,汉族,生于1974年4月,泾川县飞云乡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现任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拟任温泉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三、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李灵芳,女,汉族,生于1979年11月,泾川县城关镇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拟任丰台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乡长候选人。

 

四、公示时间

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五、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电话举报:3323549 3323545

短信举报:18893332380

受理时间: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26日

<a href="/Item/11234.aspx"> 关于对王小刚等22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2285PE_U_Announceadmin5411132015-12-221泾川县博物馆招聘讲解员及安保人员启事

  泾川县博物馆是国家免费开放博物馆,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进一步强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提升免费开放工作质量,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外合同制讲解员5名、安保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讲解员

  1、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2、吐字清晰,音质纯正,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亲和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得体;

  4、吃苦耐劳,热爱博物馆及讲解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以下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历史、考古、博物馆学、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者;

  (2)能熟练运用两门及以上外语者。

  (二)安保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五官端正,无残疾、色盲、纹身;

  3、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持有安保资格证书者优先;

  4、工作时间为两班两运转,需严格遵守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做好博物馆库房、展厅及陈列物的安全保卫工作;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如有隐瞒责任后果自负。

  三、招聘程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接受资格审查。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来泾川县博物馆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2、地点:泾川县博物馆办公室。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技能证书、奖励证书和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咨询电话:13993396191。

  四、薪金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在此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上岗,讲解员工资构成为底薪+其他补助;安保人员工资构成为底薪+其他补助+全勤奖。

<a href="/Item/11228.aspx"> 泾川县博物馆招聘讲解员及安保人员启事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1845PE_U_Announceadmin10651122015-12-020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C区一期)建设项目 规划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C区一期)

  建设单位:泾川花样年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七天)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城北新区,规划用地面积17146.47平方米,拟建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三十一层住宅3幢,总建筑面积71141.56平方米,经审核容积率3.26,建筑密度28.42%,绿地率30%。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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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规划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a href="/Item/11184.aspx"> 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C区一期)建设项目 规划审批公示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1605PE_U_Announceadmin127444112015-11-191S517泾川至平凉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长安大学承担“S517泾川至平凉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S517泾川至平凉公路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起点位于泾川东(温泉宾馆),与G312线顺接(现为凤嵋一级公路),并在充分利用该公路基础上布线,过境泾川县城后利用现有一级公路立交下穿平定高速公路,并沿泾河北岸向西,经王村、花所、白水,至终点四十里铺阎寨大桥北岸桥头。主要控制点:泾川东(温泉宾馆)、泾川西、花所、白水、四十里铺。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主线长55.31公里,其中泾川东温泉宾馆至泾川西段路基宽度为25.5米,泾川西至四十里铺段路基宽度为29.5米。项目设置三条连接线:大云寺连接线长3.16公里,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G312连接线长1.805公里,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崆峒大道连接线长2.12公里,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其中大云寺连接线、G312连接线路基宽12.0米,崆峒大道连接线路基宽22米。本项目建设期为2016~2019年,工期三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54-2号

  联系人:景泰 电话:0933-8232149

  邮编:744000 电子信箱:pljtjglk@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联系人:李泉 电话: 029-82334569

  邮编:710064 电子信箱:wangxu076@aliyun.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项目沿线调研、收集资料、踏勘现场

  2、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3、根据工程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4、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以及现场张贴公告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时,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7日

<a href="/Item/11160.aspx"> S517泾川至平凉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1205PE_U_Announceadmin4141242015-10-310泾川县果业局省级标准园及优质红富士标准化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泾川县果业局的委托,对“泾川县果业局省级标准园及优质红富士标准化基地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PL-QX201500105ZB

  二、招标内容、预算价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共三包,采购内容如下

  \

  具体参数(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价:103.80万元。

  3、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原件;

  (3)第三包投标人须提供《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

  (4)第三包须提供近3年同品种苗木经营业绩合同原件3项;

  (5)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含有企业名称及法人姓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须将原件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泾川县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泾川县门户网》同时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果业局

  地 址:泾川县中山北街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3933631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法院巷75号

  联系人:王 琦

  电 话:15719636667

  传 真:0933-8236690

<a href="/Item/11120.aspx"> 泾川县果业局省级标准园及优质红富士标准化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1195PE_U_Announceadmin3541142015-10-310泾川县5.30冰雹灾害果园秋季管理物资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泾川县果业局的委托,对“泾川县5.30冰雹灾害果园秋季管理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PL-QX201500109ZB

  二、招标内容、预算价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采购尿素568.80吨,黑色地膜63吨(具体参数(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价:190万元(高于项目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3、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原件;

  (3)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含有企业名称及法人姓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须将原件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泾川县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泾川县门户网》同时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果业局

  地 址:泾川县中山北街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3933631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法院巷75号

  联系人:王琦

  电 话:15719636667

  传 真:0933-8236690

<a href="/Item/11119.aspx"> 泾川县5.30冰雹灾害果园秋季管理物资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1005PE_U_Announceadmin31841132015-10-231S517线泾川至平凉一级公路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S517线泾川至平凉一级公路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地点位于平凉市内。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路线总体自东向西布设,路线长68.131Km,其中,旧路改造路段长9.35Km(凤嵋一级路9.35Km),新建里程58.781Km。新建涵洞279道,利用现有涵洞11道;新建小桥136m/7座,利用小桥48m/3座;新建中桥368m/8座,利用中桥61.5m/2座;新建大桥818m/3座,利用大桥216m/1座。在泾川、崆峒共设置二处养管站,并在崆峒区设置一处服务区(与崆峒养管站合建);新建花所收费站一处。本项目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中利用旧路段(即凤嵋一级公路)采用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与旧路等宽(25.5m);新建路段采用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3.项目概算: 20.76亿元。

  4.质量目标:合格。

  5.内容:S517线泾川至平凉一级公路工程

  6.计划工期:2015年10月25日开工,2019年10月24日竣工,总工期1460日历天。

<a href="/Item/11100.aspx"> S517线泾川至平凉一级公路工程项目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0925PE_U_Announceadmin4731132015-10-200汭丰乡农贸市场及郑家沟中心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汭丰乡农贸市场及郑家沟中心村建设项目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2015]1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泾川县汭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泾川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汭丰乡农贸市场及郑家沟中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泾川县汭丰乡郑家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交易大棚4座1800平方米。

  3.项目概算:约4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施工图内所有建安工程。

  6.计划工期:2015年11月24日开工-2015年12月23日竣工,总工期 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房建专业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交投标企业检察院行贿受贿案件告知函(原件)。(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名单位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文件获取的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3.资格审查文件获取的地点: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

  4.资格审查申请书递交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31日17:00时止(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5.资格审查申请书递交地点: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泾川分公司(泾川县新建街6号公安局斜对面)。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费用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泾川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保证金缴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JC1510210001_01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必须在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取得《甘肃省外企业进甘备案手册》的方可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汭丰乡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汭丰乡街道

  联系人:王杰

  电 话:13919506766

  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泾川分公司

  地 址:泾川县新建街6号公安局斜对面

  联系人:冯俭

  电 话:18693332211

<a href="/Item/11092.aspx"> 汭丰乡农贸市场及郑家沟中心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0915PE_U_Announceadmin7771122015-10-200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文旅大厦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文旅大厦

  建设单位:泾川花样年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七天)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城北新区,西临站前路。规划用地面积1527.15平方米,拟建框剪结构二十层文旅大厦1幢,总建筑面积25608.84平方米,经审核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泾川县规划局

2015年10月20日

<a href="/Item/11091.aspx"> 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文旅大厦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0715PE_U_Announceadmin3071232015-10-140关于举办2015年企业紧缺人才招聘会暨到企业服务对接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37号)和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印发2015年引导51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做好省厅下达我市300名企业服务人员与企业双向对接洽谈工作,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为用人单位招贤纳才搭建交流平台,市人社局定于10月24日举办“平凉市2015年企业紧缺人才招聘会暨引导3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对接洽谈活动”,诚邀各用人单位和广大应往届毕业生及求职人员届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

  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8:00-18:00)

  二、招聘会地点

  甘肃医学院(平凉市柳湖路中段)

  三、主办单位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参会对象

  1、市内外各用工企业;

  2、市县(区)申报参加全省引导51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工作项目的招聘企业;

  3、市内外各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4、市内外有流动意向的其他各类技能人才。

  五、相关事项

  1、参加本次企业紧缺人才招聘会的市内企业主要面向社会招聘企业急需的各类紧缺人才,通过企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薪酬,享受有关待遇。

  2、市县(区)申报参加全省引导51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工作项目的招聘企业,通过本次对接洽谈活动,在省人社厅下达我市300名指标内签约确定应聘高校毕业生人员,各申报企业的具体分解指标详见招聘现场。在指标内确定的人员,将纳入今年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引导51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扶持范围,具体由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签约的高校毕业生资格,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每人每月1500元的省财政补贴政策,扶持期限3年,三年期间的考核管理、补贴审核发放等按有关规定落实。

  3、广大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请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积极参会应聘。

  4、我市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会暨对接洽谈活动的,不受生源县(区)限制,可根据企业专业需求,自主选择市、县(区)及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洽谈应聘。

  六、咨询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 0933-8228465

  崆峒区人社局 0933--8227692

  泾川县人社局 0933--3324258

  灵台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崇信县人社局 0933--6102308

  华亭县人社局 0933--7722713

  庄浪县人社局 0933--6610308

  静宁县人社局 0933--2528175

  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0933-8266391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

<a href="/Item/11071.aspx"> 关于举办2015年企业紧缺人才招聘会暨到企业服务对接活动的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0705PE_U_Announceadmin4831142015-10-140泾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警察的公告

  根据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及安保工作的实际需要,县法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全部为男性,其中高平法庭1名,玉都法庭1名,荔堡法庭1名,法院机关3名)。

  二、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司法警察。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泾川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身份。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热爱司法警察工作,遵纪守法;

  2.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无口吃;具有本县户口的复员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明显疤痕,身高170㎝以上;

  5.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体检、体能测试、考察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俯卧撑、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3.对体检及体能测试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及考察。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体检、测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

  六、福利待遇

  每月工资人民币1370元,院机关法警不提供食宿,三个基层法庭聘用司法警察须住法庭,因公出差差旅费按标准报销,被聘用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七、报名

  1、报名者下载《聘用司法警察登记表》附后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板,同时提供本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转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交县法院政工科。

  2、报名及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3-3325013

  联系地址:泾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附件:《聘用法警登记表》

 

2015年10月12日

<a href="/Item/11070.aspx"> 泾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警察的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0515PE_U_Announceadmin5951132015-09-250泾川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鼎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规…

  项目名称:泾川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鼎花园住宅小区

  建设单位:泾川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1日(七天)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城东区,东临南北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北临东大街,南靠山体。规划用地面积59.4亩,二期拟建框剪结构高层住宅楼5幢,地上建筑面积67480.05平方米,地下5389.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869.68平方米其中(6#楼-1/20层建筑面积15208.8平方米, 7#楼-2/26层建筑面积23190.66平方米,8#楼-2/21层建筑面积10355.26平方米, 9#楼-1/26层建筑面积11929.74平方米,10#楼-1/26层建筑面积12185.22平方米)。经审核容积率2.43,建筑密度22.4%,绿地率33.2%。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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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规划办

2015年9月25日

<a href="/Item/11051.aspx"> 泾川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鼎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规…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0465PE_U_Announceadmin7111242015-09-240关于在城区部分路段启用“违停”智能抓拍系统的公告泾川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报请泾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泾川县城区部分主要街道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占用道路停放的行为进行“违停”智能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控路段:

  (一)汽车站门口路段

  (二)安定桥十字

  (三)蔬菜批发市场门口路段(党校桥十字)

  (四)新建街十字

  (五)回中广场周边

  (六)中山街十字

  (七)农林北路

  (八)农林南路

  (九)县医院门口路段

  (十)新华书店十字(含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

  二、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对在上述路段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不将车辆停入停车位,占用道路停放时长超过三分钟的,由监控设备“智能”系统自动抓拍,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三、启用时间:

  自2015年10月1日启用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泾川县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a href="/Item/11046.aspx"> 关于在城区部分路段启用“违停”智能抓拍系统的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0285PE_U_Announceadmin21791172015-09-210关于对马骁荣等同志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任职及平职转任重要职务的马骁荣等42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提拔任职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马骁荣,男,汉族,生于68.11,甘肃崇信人,大学,90.07工作,96.07入党。现任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正科级),拟任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执行庭副庭长(副县级)。

  王志中,男,汉族,生于66.07,陕西凤翔人,研究生,88.08工作,92.12入党。现任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拟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王建华,男,汉族,生于69.11,甘肃泾川人,大学,89.09工作,91.03入党。现任市就业服务局副局长(正科级),拟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永红,男,汉族,生于71.09,甘肃平凉人,大学,93.09工作,00.07入党。现任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党委书记,拟任市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刘永明,男,汉族,生于62.12,甘肃泾川人,大学,83.07工作,84.11入党。现任市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市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吕忠武,男,汉族,生于72.11,甘肃泾川人,大学,92.07工作,97.12入党。现任泾川县委委员、县委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为泾川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安兴民,男,回族,生于62.07,甘肃平凉人,大学,82.07工作,91.05入党。现任市中级法院信访督察室副主任(正科级),拟任市中级法院信访督察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朱 江,男,汉族,生于65.08,甘肃灵台人,大学,87.07工作,87.07入党。拟任市审计局调研员,拟免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朱 斐,女,汉族,生于65.10,甘肃平凉人,大学,89.12工作,99.06入党。现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拟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

  朱乐民,男,汉族,生于65.08,甘肃泾川人,大学,83.12工作,96.12入党。现任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副局长(正科级),拟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闫雪峰,男,汉族,生于67.11,甘肃泾川人,大学,89.11工作,93.12入党。拟任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书记、主席,拟免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 延,男,汉族,生于69.01,陕西长安人,大学,97.11工作,97.09入党。现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拟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锋,男,汉族,生于68.11,甘肃泾川人,大学,87.11工作,98.05入党。现任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拟任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张传亮,男,汉族,生于56.09,山东梁山人,大专,74.01工作,78.12入党。现任市招商局副调研员,拟任市招商局调研员。

  李宗绘,男,汉族,生于64.07,甘肃静宁人,大学,82.10工作,85.05入党。现任市司法局平凉工业园区分局局长,拟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李宝山,男,汉族,生于63.01,甘肃武威人,大学,81.10工作,85.12入党。现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拟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晓京,男,汉族,生于64.09,甘肃泾川人,大专,84.12工作,96.03入党。现任泾川县文体广电局局长,拟任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馆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杨金平,男,汉族,生于68.12,甘肃泾川人,大学,89.09工作,92.12入党。现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科长,拟任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会兵,男,汉族,生于72.05,甘肃静宁人,大学,96.10工作,98.09入党。现任市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科科长,拟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陈晓琼,男,汉族,生于65.11,甘肃静宁人,大学,82.10工作,86.12入党。现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员(正科级),拟任市中级法院监察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罗 辉,男,汉族,生于75.04,四川射洪人,大学,93.09工作,96.09入党。现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科长,拟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赵宏军,男,汉族,生于64.09,甘肃静宁人,大学,85.07工作,84.11入党。现任静宁县教育局局长,拟任静宁一中党委书记(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曹 峰,男,汉族,生于71.04,甘肃正宁人,大学,90.03工作,91.12入党。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管理科科长,拟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韩小林,男,汉族,生于74.10,甘肃庄浪人,研究生,96.07工作,99.10入党。现任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科科长,拟任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穆小菊,女,汉族,生于70.08,甘肃灵台人,大学,91.07工作,94.12入党。现任灵台县中台镇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平凉工业园区四十里铺镇政府镇长候选人。

  二、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刘继荣,女,汉族,生于65.10,甘肃镇原人,大学,87.07工作,93.05入党。拟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拟免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李永红,男,汉族,生于76.12,甘肃庄浪人,研究生,95.07工作,96.05入党。拟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拟免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杨本县,男,汉族,生于80.12,甘肃静宁人,大学,99.09工作,01.07入党。拟任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拟免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陈绍文,男,汉族,生于62.06,甘肃平凉人,大学,81.09工作,85.06入党。拟任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拟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三、平职转任重要职务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马春宁,男,汉族,生于71.11,甘肃宁县人,研究生,90.12工作,91.11入党。拟任平凉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拟免灵台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永平,男,汉族,生于68.11,甘肃崇信人,大学,90.07工作,97.09入党。现任平凉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拟任平凉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拟免四十里铺镇党委书记职务。

  王吉庆,男,汉族,生于75.12,甘肃静宁人,大学,96.10工作,97.03入党。现任静宁县委委员,拟任静宁县委常委,拟提名不再担任静宁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耀军,男,汉族,生于69.11,甘肃平凉人,大学,91.12工作,96.04入党。现任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拟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刘 伟,男,汉族,生于65.02,甘肃泾川人,大专,81.01工作,89.05入党。拟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杜晓荣,男,汉族,生于71.01,甘肃庄浪人,研究生,88.04工作,93.07入党。拟任灵台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拟免崇信县委常委、委员,拟提名不再担任崇信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东虎,男,回族,生于73.03,甘肃灵台人,研究生,91.07工作,95.01入党。现任灵台县委委员,拟任灵台县委常委,拟提名不再担任灵台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军红,男,汉族,生于78.07,甘肃崇信人,大学,96.08工作,98.10入党。拟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拟免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彦鹏,男,汉族,生于73.12,甘肃庄浪人,大学,96.09工作,98.08入党。拟任平凉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四十里铺镇党委书记,拟免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拟提名不再担任四十里铺镇政府镇长职务。

  崔 飞,男,汉族,生于74.01,甘肃庄浪人,大学,96.12工作,96.05入党。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拟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拟免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崔鹏林,男,汉族,生于63.09,甘肃庄浪人,大学,84.07工作,87.01入党。现任庄浪县委委员、常委,拟任庄浪县委副书记,拟提名不再担任庄浪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曹亚平,男,汉族,生于60.11,甘肃灵台人,大学,79.09工作,85.06入党。拟提名为灵台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拟免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党工委书记职务。

  程小春,男,汉族,生于71.03,甘肃灵台人,研究生,92.07工作,94.01入党。拟任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党工委书记(副县级),拟免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四、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联系电话:0933—12380

  通讯地址:平凉市红旗街113号

  邮政编码:744000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0日

<a href="/Item/11028.aspx"> 关于对马骁荣等同志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10105PE_U_Announceadmin4531152015-09-150泾川天然气输配工程办公综合楼项目规划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泾川天然气输配工程办公综合楼

  建设单位:泾川华天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七天)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泾川县城温泉开发区蒋家桥西侧,占地面积15204.98平方米,规划修建五层框架结构办公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3314.18平方米。经审核容积率0.23,建筑密度10.20%,绿地率40.46%。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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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规划办

2015年9月15日

<a href="/Item/11010.aspx"> 泾川天然气输配工程办公综合楼项目规划审批公示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09965PE_U_Announceadmin4392242015-09-110关于兑换“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及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5〕第25号公告,201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币即将发行,分配泾川县6万枚,现将承担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和兑换数量进行公告,兑换时间以兑换金融机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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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泾川县支行

 2015年9月11日

<a href="/Item/10996.aspx"> 关于兑换“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及数…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09875PE_U_Announceadmin4741132015-09-100泾川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城区自来水及农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公…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平凉市物价局委托,并汇报县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召开城区自来水价格和农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1、2015年9月11日上午10时在县水务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农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2、2015年9月11日下午3时在县自来水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二、听证方案:

  (一)城区自来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

  1、用水量的确定:根据《城市居民生活水量标准》(GB/T50331)和我县城区近3年居民实际月户均用水量,初步拟定各级用水量标准为:

  第一级用水量8吨(含)以下,第二级8-13吨(含),第三级13吨以上。

  2、拟定阶梯水价: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确定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我县城区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1.90元/吨,为2013年市发改委审批。

  根据各阶梯水量和价格比计算出我县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建议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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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村用水价格推行两部制水价

  1、农村人饮供水价格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为标准。即:农户月基本用水量为3.5m3,水费标准川区按2.80元/m3计收、塬区按4元/m3计收;超过部分按抄表数量据实计征,水费标准川区按3.50元/m3计收、塬区按5元/m3计收。

  2、乡镇(含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私立学校)、乡镇敬老院川区按2.80元/m3计收、塬区按4元/m3据实计收。

  3、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用水按5元/m3收取。

  4、经营服务性单位(商品批发零售、宾馆饭店、金融、邮政、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业等)用水按5元/m3标准收取。

  5、特种行业用水按10元/m3标准收取。

  对长年未用水户和间歇性用水户,水务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妥善化解水费收缴矛盾。

  (三)调整农业(农灌)供水价格

  根据《指导意见》成本核算原则,农业(农灌)供水价格应坚持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让利于民相结合的原则,以保本经营为标准。本次农业灌溉供水执行价格改革拟建议由原来的18元/亩.年调整为23元/亩.年水平为准。

  三、听证代表

  1、城区代表25人

  其中:消费者代表12人,经营者代表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制办1人,监察局1人,消费者协会1人,住建局1人,县街道办事处1人,听证人3人,新闻媒体1人。

  2、农村代表32人

  其中:消费者代表19人,经营者代表4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制办1人,监察局1人,水务局1人,听证人3人,新闻媒体1人。

  特此公告。

泾川县物价局

2015年9月9日

<a href="/Item/10987.aspx"> 泾川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城区自来水及农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公…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09675PE_U_Announceadmin5131232015-09-020泾川世纪花园B区5#、7-10#楼及地下车库规划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泾川世纪花园B区5#、7-10#楼及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8日(七天)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县城东大街以北,东盛路以西,原酒精厂和果汁厂以东,用地面积31.29亩,规划修建框剪结构住宅楼5幢(5#楼-1/26层、7#楼-1/30层、8#楼-1/31层、9#楼-1/33层、10#楼-1/33层)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12251.96平方米(住宅100568.87平方米,商铺882.32平方米,地下10800.77平方米),经审核容积率2.8,建筑密度18.21%,绿地率30%。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泾川县规划局

二O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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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Item/10967.aspx"> 泾川世纪花园B区5#、7-10#楼及地下车库规划审批公示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09205PE_U_Announceadmin6611112015-08-270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展示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展示体验中心

  建设单位:泾川花样年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七天)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城北新区,西临站前路,规划用地面积45.5亩,拟建三层框架结构展示体验中心1幢,基底面积1465.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13.87平方米,经审核容积率2.0,建筑密度65%,绿地率5%。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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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规划局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a href="/Item/10920.aspx"> 泾川花样年美年文化城展示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09195PE_U_Announceadmin3692222015-08-270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瞻仰区规划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吴焕先烈士瞻仰区、展示展览区、办公服务区

  建设单位: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

  用地性质:图书展览用地

  申报类别: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七天)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汭丰乡郑家沟村,规划用地面积22.13亩,分为纪念瞻仰区、展示展览区和办公服务区三个功能区,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1109.88平方米。经审核容积率0.08,建筑密度8.12%,绿地率81%。

  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泾川县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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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规划局

2015年8月27日

<a href="/Item/10919.aspx"> 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瞻仰区规划审批公示 </a> <a href="/Category_5/Index_1.aspx"> 公告公示 </a>
109185PE_U_Announceadmin4161222015-08-270关于2015年征集县域企业申报普通高校毕业生 支企计划的公告

县属各企业、用人单位: 

  2015年我县计划在省选、县选支企就业项目中推荐一批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服务,支持县域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提升竞争优势,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现将服务企业申报用人需求计划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企业资格条件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市人社局复核确认的办法确定服务企业资格。服务企业以全县重点扶持发展的农业、草畜、林果、旅游支柱产业为主,兼顾医药卫生、水电开发、矿产建材、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行业技术含量较高、与高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相关的县属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确认。企业申报服务资格时,需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在资格审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纳入: 

  1.违法经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2.不按章纳税,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3.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确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上报企业需求计划 

  凡符合服务企业资格条件的各用人单位,如有用人需求计划,请及时向县人社局申报,明确专业需求及人数,并填写《企业需求计划表》(附表),于8月31日前报县人社局人才中心,联系电话0933-3324258

  三、政策保障

  1.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

  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甘政办发〔2013〕92号、甘政办发〔2014〕103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用人单位为服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可凭当年缴费发票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分别向县人社局申请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 企业服务人员待遇

  在企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限3年,由省、县财政为服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除财政补贴外,企业还应向毕业生支付工资报酬,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70元),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3.服务期间管理

  (1)服务单位负责毕业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县人社局负责服务毕业生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其他政策的依据。

  (2)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服务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3)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毕业生足额发放工资报酬、不依法为高校毕业生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扶持资格。

  (4)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5)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内的支企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4.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支企人员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有关保险,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服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附:企业需求计划表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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