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依法拆除一处违章建筑
3月27日上午,泾川县规划局联合住建局、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和城关镇,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动用拆除机械1台,对城关镇共池村三社一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行为,严格规划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经县政府批准,对城关镇共池村三社一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通过这次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执法部门、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规划的意识,有效遏制了县城规划区个人乱修乱建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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