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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玲:修铁路岂能拆毁千年古城?

2012年06月13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点击数: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过程中,位于甘肃平凉的泾州古城遗址遭严重破坏,当地文保部门两次发出紧急停工通知,均被无视。6月10日,记者在已遭施工破坏的古城遗址上看到,建设方虽迫于压力停工,古城墙上挖掘机作业的痕迹犹存,断壁残垣分外醒目;当地文保部门力图阻挡机械进入现场施工而布下的一排排石块,在已坍塌的城墙面前看上去更像是螳臂当车。(6月11日《人民日报》)

  位于丝绸之路上的泾州古城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泾州古城从商周时代开始繁荣,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明朝成化年间,暴雨引发山洪,将泾州古城冲毁,遗址保留至今。其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文化价值,本应得到精心呵护。如今,因为铁路建设要从古城穿城而过,拆毁具有3000年历史的古城,使泾州古城变得面目全非,令人痛心。

  早在2009年,国家文物局函件形式,对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的建设方案批复甘肃省文物局:“两条线路(南线、北线)均通过文物保护范围,特别是北线直接穿越古城内城,破坏了部分城墙”,建议铁路线路选址进一步优化,移出古城范围。今年3月12日,国家文物局再次批复,要求将该项目移出古城保护范围,另行选址建设。泾川县文体广电局更是两次给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项目部发出紧急停工通知,但施工方毫不理会。直到泾川县文体广电局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保卫古城,建设方才不得不停止施工。可此时本就残缺的古城已是面目全非。而且施工单位频频挖出古墓葬和文物,给古城保护带来不可修复的损伤。铁路施工除了破坏文物以外,施工采用爆破、钻井、挖掘等作业,还会大大增加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危及附近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物保护法》第17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部门无视国家文物局与地方文物局的停工通知,对古城遗址大肆破坏,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铁路施工绕过泾州古城真的不行吗?

  当然,相关部门文物保护意识淡漠,是破坏千年古城的直接原因。但政府有关部门在古城保护方面也存在认识偏差。由于当地政府政绩观作怪,一味追求铁路从此经过,对古城管理工作缺位,没有保护古城的长远观念,施工方才有了无视文物禁令,继续毁损古城墙的底气。

  如果有关部门在古城保护的问题上不提高认识,听任老祖宗留下的古城被继续破坏下去,不难想象,若干年以后,泾州古城将不复存在,丝绸之路将从此断档,以后再怎么花代价维修、保护、复制,终究只是一堵堵城墙赝品。等到那时,我们拿什么守卫中华文明“DNA”,拿什么向子孙交代?(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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