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您现在的位置:泾川网行风>>公告公示>>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泾川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

泾川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已经县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促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附件:泾川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传统音乐(Ⅱ)

1.唢呐演奏(Ⅱ-1)

传统舞蹈(Ⅲ)

2.羊皮鼓表演(Ⅲ-2)

传统戏曲(Ⅳ)

3.泾川秦腔(Ⅳ-2)

传统美术(Ⅶ)

4.传统书法与绘画(Ⅶ-9)

传统技艺(Ⅷ)

5.牛皮鼓制作技艺(Ⅷ-14) 6.泾川老豆腐(Ⅷ-15)

7.传统字画装裱 (Ⅷ-16)  8.簪花相公帽技艺(Ⅷ-17)

9.泾川手擀面(Ⅷ-18)     10.传统锻造技艺—老铁匠.(Ⅷ-19)

11.血肠子(猫耳朵)(Ⅷ-20)  12.八大碗制作技艺(水席)(Ⅷ-21)

13.食品制作技艺—泾川小果子 (Ⅷ-22)

传统医药(Ⅸ)

14.挑羊毛钉(Ⅸ-4)

15.传统中医-针灸、拔罐刮痧(Ⅸ-5)

16.养生枕—西王母玉石神枕(Ⅸ-6)

17.养生枕—护颈枕(Ⅸ-7)

民俗(Ⅹ)

18.燎疳疳(Ⅹ-24)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6-07-17  |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