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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泾川县人民医院被罚 曾因使用劣药被罚

2021年09月02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8月11日,泾川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口腔矫正室及检验科化验室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被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查实,并给出没收过期器械并罚款4万元的处罚。近日,信用中国(甘肃)官网披露了这一信息。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6月16日,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泾川县人民医院进行药械质量监督检查时,泾川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口腔矫正室有使用超过标示失效期限的医疗器械:咬合纸5盒、根管充填材料Ⅱ型3瓶,总计4种次,数量8盒(瓶),货值金额130元的行为;2.检验科化验室使用超过标示失效期限的体外诊断试剂类医疗器械:结核分枝杆菌(TB)lgG抗体检测试剂盒1.52盒、抗精子抗体检测试剂盒1盒、C-反应蛋白(CPR)抗体结合乳胶1瓶,共计3种次,数量3.52盒(瓶)、货值金额823.00元的行为。

发现上述行为后,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泾川县人民医院给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使用的失效的医疗器械咬合纸5盒、根管充填材料Ⅱ型3瓶、结核分枝杆菌(TB)lgG抗体检测试剂盒1.52盒、抗精子抗体检测试剂盒1盒、C-反应蛋白(CPR)抗体结合乳胶1瓶,共7种次,数量11.52盒(瓶),货值金额953.00元。 2.罚款40000元。

医院发布的公开资料显示,泾川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1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全县三十多万人口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和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是甘肃医学院教学医院、泾川县“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泾川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甘肃省“模范职工之家”、平凉市“五一巾帼奖”等荣誉称号。

信用中国(甘肃)官网资料显示,泾川县人民医院曾在2019年9月2日,2020年10月19日两次因使用不合格的药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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