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泾川网行风 >> 走进泾川>今日泾川 >> 正文内容

危险!泾川城关镇景某一辆摩托车上坐了6人,最后……

2021年07月16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近日,接群众举报,一辆摩托车严重载人,并发了违法载人照片。接报后,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立即行动,组织警力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查处。

城区中队民警通过大数据平台和综合应用平台分析研判,并发动农村劝导员进村摸排,经查该驾驶员是城关镇新沟村村民景某。得知这一信息,中队民警迅速出击,于7月14日11时许在其家中找到该违法嫌疑人及摩托车。经违法嫌疑人景某供述,7月12日8时许,其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载妻子、三个女儿及叔父5人从县城某小区出发在泾州街某酒店附近探亲途中被路人叫住拍了照片,其当时不知道干什么的,也没在意。

景某对自己违法载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中队民警将其带回大队深入调查。通过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景某持有小车C1驾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其驾驶的车辆未入户,违法载人。景某涉嫌驾驶摩托车与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第九十五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景某驾驶摩托车违法载人给予罚款50元;驾驶摩托车与准驾车型不符给予罚款5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未按规定悬挂摩托车号牌仍上路行驶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合并执行罚款750元的行政处罚,且驾驶证一次记24分。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网行风”或“HUGO”的稿件,均为泾川网行风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为“泾川网行风”。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娱乐视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