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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女子微信群发布信息辱骂民警被拘留

2018年01月18日 来源:平凉市公安局官网 点击数:

近日,泾川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微信群辱骂公安民警的寻衅滋事案件,对在微信群发布信息辱骂民警的违法嫌疑人高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3日上午,该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虚拟身份“人生如梦!@6688@”在微信群内辱骂公安民警,在微信群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民警立即督查,于1月14日下午将违法嫌疑人高某查获。

经查,高某对其利用微信寻衅滋事的行为供认不讳,称其曾因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对民警充满了怨气,于是在其微信群发布了该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高某因利用手机微信辱骂民警构成寻衅滋事,1月15日,泾川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在此,泾川公安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辱骂、恐吓他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危害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网民应理性发言,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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