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募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青年实践能力与就业竞争力,根据省、市就业见习工作相关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就业见习单位、征集见习岗位、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见习单位(岗位)
(一)申报条件
1. 单位范围:本县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经营、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2. 管理能力:愿意履行见习管理责任,有专职人员负责见习管理工作,能按比例配备见习指导老师。
3. 岗位要求:能提供3—12个月见习岗位,岗位具一定技术含量或实践操作性、符合劳动安全规范。
4. 待遇保障: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月)的见习生活费,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申报材料
1. 《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泾川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2.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申请报告(内含单位简介、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岗位设置及待遇情况)。
(三)申报流程
1. 申请: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就业培训中心) 提交材料;
2. 审核:人社部门实地核查、评估认定;
3. 公示发布:认定后纳入见习单位库,统一发布岗位。
二、招募见习人员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技工院校)、 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长期失业未就业青年。
(二)报名材料
1. 《泾川县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
3. 2寸照片
(三)见习待遇
1、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按季度发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岗位培训、实践指导、见习期满见习鉴定
三、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期: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20日
常年受理:逾期可随时申报、分批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933—3323936
五、其他事项
1. 见习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2. 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出具见习合格证明,优先推荐就业。
3. 见习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县人社局按照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广大青年积极申报、踊跃报名!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
- 网站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