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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川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事宜的通告

广大参保群众:

为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解决异地就医患者垫资大、报销周期长等问题,现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备案登记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县医院、中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政务网APP (甘快办)、甘肃医保APP、甘肃医保个人网厅办理。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6个月)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基本医保不降低报销比例,执行市内相关住院报销政策。

三、备案所需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四)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六)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四、待遇政策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限价标准),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在异地就医无法直接结算的,返回参保地进行手工审核结算,待遇政策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33-3341022

泾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3-06-20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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