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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物价局关于召开制定城区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二)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平凉市物价局委托,我局决定召开制定城区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4年2月25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泾川县自来水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参照平凉城区和华亭县收费标准(居民用水0.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元/立方米),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拟确定居民用水0.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元/立方米,拟由自来水公司与水费一同征收。

  四、听证代表25人

  1、消费者代表13人

  其中:①居民代表7人:袁俊刚(北街社区)、李波(南街社区)、牛林福(北街社区)、任福宏(东街社区)、吕玉兰(南街社区)、吕超(东街社区)、余雅倩(东街社区);②工业企业代表3人:张岩(民建机械厂)、鲁克刚(梁河酒厂)、宋俊成(天纤棉业公司);③商业用户代表3人:叶宏志(宏志商行)、宫君瑞(宫氏烟酒)、史俊奎(泾水新村);赵文泉(联想电脑部)。

  2、经营者代表1人:李贵锁(县污水处理厂负责人)

  3、县人大、政协代表2人

  4、政府部门5人

  5、听证人3人

  6、新闻媒体1人

  特此公告

  

泾川县物价局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泾川县物价局 | 发布时间:2014-01-27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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