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泾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经平发改投资【2013】6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同级政府按比例筹措。招标人为泾川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129.00平方米,坐北朝南,建筑高度38.1米,平面布置呈“一”字形,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局部十层),框架结构,人工成孔灌注桩基础;
2. 计划投资:1497万元;
3. 建设地址:泾川县城北新区,场地西邻站前路,南邻县国税局;
4.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建安工程监理;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6. 计划工期:36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相应的工种技术人员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所有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外东侧政务大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企业简介,投标人和拟承担本工程监理的项目部近三年承担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红章,一式两份,恕不退还)。
五、资料送达
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在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后,资格预审前需将检察机关开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送达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并领取投标人备案登记表及资格预审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 地点: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7日;
3. 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9月12日;
4.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17日;
5.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8日15:00时;
6. 费用: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注意事项
本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公安局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13号
联系人:许诚
电 话:0933-3553019
传 真:0933-3553019
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望台巷1号
联系人:王 琦
电 话:18093351168
传 真:0933-821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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