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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泾川县高平南煤矿详查探矿权挂牌出让预公告!

2025 年甘肃省肃北县杨岭西铁钒矿详查等2宗

探矿权挂牌出让预公告

TKQCRY2025005 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拟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25年甘肃省肃北县杨岭西铁钒矿详查等2宗探矿权挂牌出让。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电话:0931-2909258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纳入甘肃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

7.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

8.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开立银行担保保函,并在保函中明确“ 因如下任意情形且被保证人已无力承担责任的,受益人可向开立保函银行主张保函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 《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 等” 内容。竞买人需确保开立的银行担保保函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立保函银行应当确保担保保函相关 信息在银行主页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查询,确保保函信息真实有效。保函金额见矿业权基本信息。

保函受益人为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查收取,开具时间应在第四条规定的“出让公告时间”有效期内,保函期限为180天(保函期限从开具之日起算),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达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处901室(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寄到时间为准,建议通过EMS寄件,其他邮寄方式出现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联系人:王大治,联系电话:0931-2909231)。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竞得人在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缴纳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后凭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书面通知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出让预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预公告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待定。

2.报名方式

(1)用户注册。意向竞买人点击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首页,

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交易一网通 办”选择“投标人”后,点击“交易主体注册”进行注册, 默认用户名为注册的手机号;如意向竞买人需要办理 CA 数 字证书,可在“交易一网通办”栏目下的“数字证书 CA 办 理” 中办理。

(2)报名登记。意向竞买人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首页,点击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中“交易一  网通办”栏目,以“投标人”的身份使用注册的“用户名(手  机号)密码”方式或使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一网通  办”系统,选择“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 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

(3)获取《出让文件》。2025 年X月XX日0:00至2025年X月XX日18:00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的“数据一网共享”中选择“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

3.报名材料

(1)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4)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出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出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 3、4、5 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第 4 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

(6)银行担保保函原件。

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须按照公告文件中载明的“甘肃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矿业权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3)或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在“服务指南”栏目中查看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 中进行竞买登记,并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 格式)。超过报名时间提交的报名材料,系统不予接受。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X月XX日8:30至2025年X月XX日18 :00。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X年X月X日9时至202X年X月X日9时30分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X年X月X 日9 时30分开始。

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点击进 入“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本次交易只接受企业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的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 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 为,出让人有权向保函开立银行要求兑付保函。同时,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扣除已兑付银行保函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竞得人须在竞得结果经公示(10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或出让收益,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向保函开立银行要求兑付保函。同时,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扣除已兑付银行保函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七、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需按照《矿 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缴纳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探矿权出让收益的10%,探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转采后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其中,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及以上的,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后,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参与 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 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  〔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 出让人 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3.竞买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CA 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 竞买人应当对以其用户名和 CA 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 律责任,网上交易时推荐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

4.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 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 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 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5.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 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本次出让的探矿权成果为前期省级财政投入资金结果,竞买人除缴纳本次出让探矿权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外, 还需将前期财政投入资金单独缴纳,同时取得对应单位开具的符合税收管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发票或非税专用票据。为完成上述事项,省自然资源厅将通知相关单位为竞得人做好相应配合工作。具体探矿权的前期勘查投入资金如下:

(1)甘肃省肃北县杨岭西铁钒矿详查项目前期勘查投入资金共2361.25万元,其中省级地勘基金投入2285.53万元,甘肃省地调院投入75.72 万元。

(2)甘肃省泾川县高平南煤炭资源勘探项目前期勘查投入资金共18268.23万元,其中省级地勘基金投入9296.23万元,煤投公司投入8951.43万元,甘肃煤田地质局投入20.45万元。

7.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勘查开发步伐。

8.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应当扣减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的20%,已提交资源量的范围不计入扣减基数, 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勘查不扣减面积。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探矿权人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展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无须办理勘查矿种变更(增列)登记,按照实际发现矿产的资源量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对综合勘查发现的矿产资源,具备转采矿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向具有登记权限的管理机关提出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9.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 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 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10.竞得人不依法履行矿区生态修复等义务的,按照《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1.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12.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及当地政府。

13.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银行保函等经济风险。

1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 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要求开立保函的银行无条件兑付保函,在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差额,扣除已兑付银行保函之外的部分作出行政决定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涉及政策问题的,可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直接提出,联系电话:0931-8761181。涉及挂牌出让活动等具体事宜的,可书面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31-2909231。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 口头等方式报价。

4.本次出让预公告结束后择期发布正式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2909231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931-8761181

十四、附件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2.竞买声明(格式)

3.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年9月12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5-09-19  | 点击数: